m.fraudsandswindlers.com | 北京時間:1999年12月05日 星期日 |
|
中國立法懲治邪教 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日電(記者 陳靜 陳建)國家立法機關(guān)今天出臺了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旨在運用法 律武器,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決定要求政府和司法機關(guān)“落實責任制”,把防范、懲治邪教“作為一項重要 任務長期堅持下去”。 今天上午,在京進行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一百一十六位與會者以無人反對、兩票棄權(quán)、其余 贊成的結(jié)果,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 不足千字的決定首先指出,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護人民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shè)的順利進行,必須取締 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它同時稱,這一決定是根據(jù)憲法和有關(guān)法律作出的。 決定共有四條: 一,取締邪教組織,嚴懲邪教犯罪。 決定要求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國家安全、司法行政機關(guān)各司其職,對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 法規(guī)實施,聚眾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以迷信邪說蒙騙他人,致人死亡,或者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活動,要依法嚴懲。 二,團結(jié)、教育大多數(shù),依法嚴懲極少數(shù)。 決定要求,把不明真相參與邪教活動的人同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進行非法活動、蓄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犯罪分子區(qū) 別開來。對構(gòu)成犯罪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骨干分子,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自首或有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依法從輕 、減輕或免除懲罰。 三,開展全民法制宣傳教育,普及科學文化知識。 四,綜合治理,長期斗爭。 決定要求,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guān)應當認真落實責任制,把嚴防邪教組織的滋生和蔓延,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作 為一項重要任務長期堅持下去”,維護社會穩(wěn)定。(完)
|
|||
Back to Top | | 新聞大觀 | 中新專稿 | 中新圖片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論壇 | |
政治透析 | 經(jīng)濟觀察
| 科教文苑 | 社會時尚
| 體育博覽 | 娛樂放送
| 軍事天地 | 兩岸三地 | 神州掠影 | 華人世界 | 國際了望 中新社專稿選介 | 中新社圖文專稿 | 中新社新聞圖片 | 中新社影視產(chǎn)品 | 中新社經(jīng)濟信息 |
|
中國新聞社版權(quán)所有,所刊稿件務經(jīng)授權(quá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