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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春和:視民間商談情況再重開對臺漁工勞務合作 2002年07月29日 19:16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九日電(孫兆震翁陽)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xié)調委員會會長刁春和今天在此間表示,將視兩岸相關民間組織的商談情況,再議重新開放對臺漁工勞務合作業(yè)務的相關事宜。 刁春和指出,全面暫停對臺漁工勞務合作業(yè)務是在大陸漁工合法權益受侵害等問題迄今難以得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不得已采取的措施。 刁春和說,長期以來,由于臺灣當局無視大陸漁工的合法身份,對大陸漁工實行不公平的差別待遇,致使大陸漁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如不準大陸漁工上岸,大陸漁工只能住在錨泊港外的舊漁船上,工作、生活環(huán)境惡劣。 他還舉例說,近年來兩岸漁工勞務合作中各類突發(fā)事件,特別是大陸漁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惡性事件時有發(fā)生,如一九九九年臺灣“金慶一二號”漁船船長槍殺十五名大陸漁工事件。但由于兩岸之間尚未就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建立有效民間溝通和處理渠道,以至問題很難得到及時、妥善的解決。 臺灣有關方面正在基隆、臺中等地興建大陸漁工安置中心,對此,刁春和指出,這些安置中心仍與外界隔離,大陸漁工仍得不到平等對待。 至于何時能夠重新開放對臺漁工勞務合作業(yè)務?刁春和指出,關鍵要看大陸漁工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切實有效的保障,需要臺灣當局拿出誠意和決心,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和行為,保障大陸漁工合法權益。同時應盡快建立兩岸民間對口磋商機制,就漁工勞務合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xi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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