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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新細則仍未出臺 “自住房”界定讓銀行犯難

2006年07月03日 14:22

    “自住房”界定讓銀行犯難 中新社發(fā) 井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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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7月3日電 近期,關于銀行房貸細則的猜測頻現(xiàn)報端,然而《新聞晚報》記者今天獲悉,除了深發(fā)展外,大多數(shù)銀行的最新房貸細則并未出臺。

  據(jù)悉,對于國家九部委有關房地產(chǎn)調(diào)控的“十五條”中“除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九十平方米以下的仍執(zhí)行首付款比例20%外,其余情況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的規(guī)定,大多數(shù)銀行已經(jīng)落實。然而個別專家也表示,現(xiàn)在不少銀行普遍認為如何界定“自住住房”是難點,“自住住房”這個概念比較含糊,每個人在購房問題上,主要是以家庭為考慮單位的,但登記、按揭時,絕大多數(shù)只體現(xiàn)個人的相關情況。

  為此,某股份制銀行有關人士提議,考慮一對年輕夫妻為雙方父母購買或是父母為子女購買等行為,有三套小戶型住房可不算投資;但如果超出三套,則有投資嫌疑。(錢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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