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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賣地生財”將壽終正寢

2006年10月18日 14:56

    2006年10月,一場全國性的土地違反清查風暴將拉開序幕,清查問責的對象直指地方政府一把手,并且延伸到了省部級官員。違法問題包括:第一,非法轉讓土地;第二,低價出讓國有土地;第三,徇私舞弊、非法批地。 中新社發(fā) 海安仇穩(wěn)山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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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10月18日電  《經(jīng)濟參考報》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處證實,繼9月初國務院下發(fā)《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調整分配機制以解決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問題后,具體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也基本草擬完成。

  據(jù)悉,這個《辦法》草案中提出,土地出讓金將全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監(jiān)督。此外,為規(guī)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收支,《辦法》還提出將采取在國庫中設立“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專賬”的方式,按照土地出讓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規(guī)定地方政府不得作為當期收入安排使用。

  “可以預見的是,地方政府‘賣地生財’的模式行將走向末路!敝袊笖(shù)研究院華東院副院長陳晟認為,國家制訂政策都有一定的脈絡,在收緊土地“閘門”后,強化對土地資金的監(jiān)管又成為重要的一步,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便體現(xiàn)出國家通過“反哺”農(nóng)村、居住保障等推動城市協(xié)調性發(fā)展的目的。不過,也有些專家指出,如果沒有好的法律制度、嚴格的管理制度及執(zhí)法機構,要想達到上述目標同樣不容易。新的土地出讓金管理體系能否減弱地方政府對土地審批的沖動,能否清除一些地方官員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合謀,這些仍有待觀察。

  醞釀已久的土地出讓金改革方案將以《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的形式出臺,國土資源部專家表示,此次土地出讓金改革將集中在“收支分開”和“?顚S谩鄙,原則上保證土地出讓金不再是地方政府操作的“小金庫”,同時將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專門用于保障類住房的開發(fā)建設。文件的內容涉及建立土地出讓金收支專戶、土地出讓金全額進入地方預算、土地出讓金的分配體制、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設想等方面,在財政預算“體外循環(huán)”了多年的土地出讓金將重歸規(guī)范管理。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對土地出讓金的監(jiān)管也不能寄希望畢其功于一役。

  業(yè)內人士擔心,由于有關部委對于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的數(shù)量沒有準確、具體、全面的掌握,監(jiān)管中難免存在盲區(qū)和空白,因此對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的監(jiān)控成效要打個問號。但李鑫東認為,隨著房地產(chǎn)宏觀調控實施細則的相繼出臺,將對房地產(chǎn)市場的非理性繁榮起到一定的治本功效,并且,從更寬廣的視角來看,沿著這一適度集權方向推進的政府治理層面上的改革,是彌補我國分權體制下許多體制不足的必要配套舉措。土地出讓金改革開創(chuàng)了一個平衡區(qū)域發(fā)展和兼顧弱勢人群利益的良好動向。(洛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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