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須初中畢業(yè),年齡不超過18歲,赴澳就讀中學課程。
二、經(jīng)濟能力
申請人必須出具存款總金額超過45萬人民幣的銀行證明。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金證明中的每一筆存款必須在遞交申請簽證材料前六個月存入銀行,這些存款可以是以申請人、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名義存在銀行的。不接受申請人所提供的其岳父母、叔舅姑姨等親屬的存款證明。
這些資金必須是存在銀行帳戶上的可利用的現(xiàn)金。在簽證評審期間這些資金必須保留在銀行帳戶上。資產(chǎn)及不動產(chǎn)不能作為資金擔保的證明。
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fā)放的商業(yè)學生貸款或政府貸款,亦可作為擔保金。但必須提供相關材料證明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確實獲得批準得到貸款。不接受學習貸款以外的其他貸款形式。
三、經(jīng)濟擔保的其他原則
提供的家庭經(jīng)濟擔保資金必須與申報的家庭收入相符合。
如上述的資金來源只能承擔部分在澳費用,申請人必須根據(jù)上述有關經(jīng)濟能力的規(guī)定,提供不足部分的資金擔保。
不接受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作為資金擔保的證明。
四、英語程度要求
申請簽證不需提供雅思考試成績,但入讀中學雅思成績必須在5.0分以上。達不到5.0分者,赴澳后需選修不超過30周的英語強化課程。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中學主要課程的學習不得低于16個月(不包括英語強化課程)。
截止至申請遞交之日申請人未滿18周歲。
申請人的年齡必須與所報讀的澳大利亞學校課程的入學年齡相一致。
初次學生簽證申請必須在澳大利亞境外提出。
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在澳學習期間如不與父母、法定監(jiān)護人、親屬或由父母或者法定監(jiān)護人委托的已滿18周歲的公民生活在一起,教育機構需提供聲明確認在此期間已對申請人的住宿、為海外學生提供的服務及福利等方面做了適當?shù)陌才。(來源:澳大利亞《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