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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警告外僑須在8月13日前申請身份證 否則遣返

2006年07月14日 11:27

  中新網(wǎng)7月14日電 據(jù)菲律賓《世界日報》報道,菲律賓移民局13日警告:假如沒有在8月13日或之前申領(lǐng)外僑身份證以取代已廢棄的外僑登記證,他們將把2萬名居留外僑遣配出境。

  移民局長費蘭禮斯說:限這些有居留權(quán)的外僑8月13日之前申請外僑身份證,否則這些外僑將被視為無適當(dāng)證件外僑而被實施遣配離境。

  他說:移民局無意展延該申請的日期。

  據(jù)了解,外僑身份證是可防竄改的文件,目前,已有約6.1萬名有居留權(quán)的外僑申請了新外僑身份證。其中已有5.3萬名外僑已獲批準(zhǔn)及有3.5萬名外僑取得了外僑身份證  

  費蘭禮斯說,外僑身份證的持有者,不必再領(lǐng)取出境證及返菲證,因為這些證件都已被包括入外僑身份證內(nèi)。

  他說:持有外僑身份證的外僑只須在機場一個特別指定的信道向移民局官員交付出境及返回的手續(xù)費便可。

  他還說:“過去,移民及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必須先到馬尼拉王城內(nèi)我們的總辦公室先領(lǐng)取出境及返菲證才能離開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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