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8日電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 “調(diào)高個稅免征額標準至2500元,反對全國‘一刀切’”。昨天從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獲悉,針對個稅法修改,全國人大委托省人大代為征集廣東地區(qū)的意見,目前已收到8份來自省內(nèi)部分地市和省直機關的意見,大多集中表示了上述意見。
建議調(diào)高標準至2500元
8月23日,就個稅法(草案)的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下發(fā)文件至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要求代為征集相關意見、建議。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隨即將文件下發(fā)到全省30多個單位,包括各地市人大常委會以及省國稅局、地稅局、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等部分省直機關。
昨天從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獲悉,目前已收集到8份回饋意見,他們分別來自清遠等地市人大常委會和省民政廳。從回饋意見來看,各地認為1500元的個稅免征額標準偏低,應該調(diào)高個稅免征額標準。其中,比較集中的意見是建議調(diào)高標準到2000元以上,部分意見認為應調(diào)高到2500元。
反對全國標準“一刀切”
此外,此次個稅法(草案)修改,有意將1500元設置為全國統(tǒng)一的標準,針對這種全國“一刀切”的做法,回饋意見中除了一份表示沒有意見之外,其他7份都表示明確反對,認為應允許各地有浮動的空間。
反對“一刀切”的理由是,全國各地物價水平、消費水平不一致。有意見認為,設置個稅免征額目的就在于,剔除公民個人因生活、工作等需要而消耗的收入部分,從而保證“再生產(chǎn)”。較發(fā)達地區(qū)維持正常生活需要付出的較多,因而實際上各地應剔除的部分也是不一致的。因此,純粹從保證公平的角度將全國標準“一刀切”設置,實際上是不合適的。
據(jù)悉,省人大常委會將繼續(xù)收集有關意見和建議,其他部門意見、建議將于本月9日左右收集完畢,所有意見和建議都將于本月25日前送交全國人大常委會。
對高收入地區(qū)不公平
昨天,暨南大學財稅系主任於鼎丞教授表示,國家財政部認為所得稅免征額全國“一刀切”有利于維護公平,但在稅收領域,存在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兩種。在收入水平相同的情況下,征收同一稅率、確定統(tǒng)一的免征額,這是橫向公平;在收入水平不相同的情況下,則應適用縱向公平,使得收入高的負擔多點,收入低的負擔少點,能力大的負擔多點,能力小的負擔少點。
於教授解釋說,由于地區(qū)物價水平不一樣,消費支出也不一樣,同樣是每月2000元收入,在廣州維持生活要比在西部的城市困難得多。如果執(zhí)行一樣的免征額標準,則廣州等高收入地區(qū)的中低工薪收入者的權(quán)益就遭到了忽視,明顯是不公平的。
建議補助高收入地區(qū)
為此,於教授建議,全國可以設定標準為1500元“一刀切”,但要重視地區(qū)收入差別,應對明顯收入較高的地區(qū)進行特殊的區(qū)域補助。
他解釋說,這次1500元的免征額標準,是根據(jù)1143元/月的全國人均負擔消費支出確定的。但是,廣州市、廣東省的人均負擔消費支出都高于這個數(shù)據(jù),所以應按比率進行調(diào)整。
於教授表示,其實,目前世界上確實有不少國家實行統(tǒng)一的稅率,但美國就實行各州不一的標準。
他介紹說,美國幾十個州自己制定稅率,各自根據(jù)本州情況確定扣除額,較好地解決了因地區(qū)差別較大而造成的不平衡狀況。他表示,這種做法比較適合地域較廣,地區(qū)差異較大的國家。 (記者 魏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