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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吳若甫被綁架案三主犯王立華等人被執(zhí)行死刑

2005年09月14日 16:39


王立華被押出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電 (吳慶才 高志海 任愛民) 大陸著名演員吳若甫被綁架案主犯王立華、王慶曉、董立民今天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驗明正身后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二00四年二月三日凌晨一時許,王立華伙同朱平全、郭立新(已被判刑)駕車至本市朝陽區(qū)豹豪酒吧門前,冒充警察持槍將欲駕車離去的演員吳若甫綁架至本市順義區(qū)一租賃房屋內(nèi)。期間,王立華等人將吳若甫隨身攜帶的九千元人民幣、移動電話等款物掠走,并向吳索要朋友及親屬聯(lián)系方法,欲向他人繼續(xù)索要贖金。王立華、朱平全、郭立新將吳若甫交王慶曉看守后,到吳住處掠走攝像機、商務(wù)通及存有兩百一十萬元人民幣的存折,并返回上述地點。當日,警方突襲將王立華、王慶曉等人抓獲,同時將吳若甫解救。

  此前,王立華還于二00三年糾集董立民、王慶曉等人,冒充警察綁架王某,期間不僅將王家屬所送的三百萬元人民幣的贖金取走,還將王某殺害并掩尸滅跡。此后,王立華還糾集王慶曉、董立民等人,先后三次冒充警察持槍綁架王某的弟弟及杜某等三人。其中,因王某弟弟極力反抗,綁架未逞;但將杜某兩部價值五千六百元人民幣的移動電話掠走。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上述三人的行為已構(gòu)成綁架罪,且殘忍地將一名人質(zhì)殺害,犯罪情節(jié)和后果均特別嚴重。法院最終以綁架,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三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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