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濟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中國發(fā)布第一部全國統(tǒng)一的酒類市場流通管理規(guī)定

2005年11月09日 18:47

  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酒類商品是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為規(guī)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fā)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務部于2005年11月7日頒布了《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由總則、備案登記、經營規(guī)則、監(jiān)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構成!掇k法》主要建立了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和酒類流通溯源兩個制度。酒類經營備案登記制度要求經營者向工商登記注冊地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目的是通過備案登記制度告知經營者,使其認識到所經營的酒類是特殊商品,并在備案登記時做出合法經營的承諾,同時使商務主管部門及公眾明確酒類流通經營的主體并予以監(jiān)督和規(guī)范。酒類流通溯源制度要求經營者填寫《酒類流通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的流通信息,通過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銜接,使主管部門、經營者和消費者了解酒類商品的流通過程,防止假冒偽劣酒類商品流入市場。此外,《辦法》還針對向未成年人售酒及散裝酒流通等問題做出了規(guī)定,要求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商品,并應在經營場所明確標識;要求散裝酒經營須定點貼標銷售。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是中國第一部全國統(tǒng)一的酒類市場流通管理規(guī)定,其出臺將進一步促進中國酒類行業(yè)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保障消費者的飲酒安全,使中國酒類管理走上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

 
編輯:聞育旻】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