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昨天,在一家門戶網站的論壇里,被篡改的“福娃”竟然多達22個版本。律師表示,網友的行為已涉嫌違法,奧運標志權利人有權向網站提出要求刪除此帖。
在某門戶網站的論壇里,一個名為“PS高手惡搞福娃精品套餐”的帖子被放在了論壇的醒目位置。五個可愛的奧運吉祥物“福娃”形象竟被網友篡改為各種版本——“超女版福娃”、“灌籃高手版福娃”、“葫蘆娃版福娃”、“小新版福娃”、“恐怖分子版福娃”……
在帖子的最上端,大頭QQ版的“福娃”非常引人注意,這些被篡改的“福娃”完全沒有了可愛、活潑的造型,“晶晶”齜著大牙、“妮妮”張開了血盆大口、“歡歡”一副兇神惡煞的模樣……在網友篡改的這些“福娃”造型中,絕大部分網友借鑒了熱門動畫片中的人物形象,如葫蘆娃、黑貓警長、蠟筆小新等。
對于這些經過改頭換面的“福娃”,有些網友表示:“實在不能接受,那么可愛的奧運吉祥物竟被變成這種樣子!钡且灿胁糠志W友認為,改動一些造型只為搞笑,并無大礙。
據了解,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對奧林匹克標志享有專用權。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yè)目的(含潛在商業(yè)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即沒有經過奧組委的授權,任何人不得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另外,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奧林匹克標志備案及管理辦法》,也強調了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的相關保護。
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的韓律師說:“網友在論壇里發(fā)布此帖,雖然從認定上比較困難。但是根據相關的法規(guī)政策,網友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有權向網站提出刪除此帖的要求,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對網站提起訴訟。”
北京奧組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此帖應屬網友在搞“惡作劇”,以此來吸引眼球,提高點擊量,達到在網絡上普遍流傳的目的。
該工作人員稱:“此前已經有類似的帖子在網絡上流傳,可能是網友之間在開‘福娃’的玩笑。但以這樣的方式取樂,非常不恰當。”
該論壇的主編說:“這個帖子出現(xiàn)在很多論壇,轉載率非常高,因此網站才想到了轉載!痹撝骶幈硎荆搲瘜h除此帖。(該論壇的主編,他告訴記者:“這個帖子出現(xiàn)在很多論壇,轉載率非常高,因此網站才想到了轉載!痹撝骶幈硎荆搲瘜h除此帖。(吳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