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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是否侵權? 奇瑞、騰訊展開"商標談判"

2005年11月29日 16:37

  奇瑞公司近期正與騰訊就“QQ商標糾紛”展開談判。目前雙方顯然還沒達成最后協(xié)議。法律專家預測,和解可能性最大。

  新聞背景

  “QQ”商標權之爭“QQ”是深圳企業(yè)騰訊公司于1999年2月開發(fā)的一種即時通信軟件的名稱。目前已經(jīng)成為中國知名度最高、用戶最多的即時通信軟件之一。根據(jù)騰訊公司提供給記者的資料,騰訊QQ目前在全國的用戶已經(jīng)超過4億。

  “奇瑞QQ”車是奇瑞汽車有限公司在2003年7月推出的一款微型車,一經(jīng)推出便因為“大眼睛”的可愛造型而風靡市場。記者了解到,“奇瑞QQ”的銷售曾一度在奇瑞系列汽車產(chǎn)品中“一枝獨秀”。根據(jù)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lián)席會最新統(tǒng)計,在2005年9月中國汽車的單品銷量統(tǒng)計中,“奇瑞QQ”以11395輛的歷史最好成績躍居第五。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奇瑞QQ”的熱銷與“QQ”本身的知名度不無關系。

  但很少有人知道,“奇瑞QQ”紅火的背后卻埋藏著一顆隨時會引爆的“定時炸彈”:“奇瑞QQ”的命名并未得到騰訊公司的正式命名授權,這意味著奇瑞涉嫌侵犯騰訊QQ的商標所有權。近日甚至有媒體披露,“奇瑞QQ”車的商標申請“也未曾得到商標局的批準”。在“侵權”問題糾纏的背后,還有一個很關鍵的問題:為什么騰訊在“奇瑞QQ”上市兩年后才開始對“奇瑞QQ”大動肝火?據(jù)騰訊內(nèi)部人士透露,其實在2003年QQ車面世時騰訊就曾向奇瑞提出過商標侵權爭議,但由于當時騰訊正忙于上市,所以沒公開起訴。據(jù)悉,后來騰訊曾向奇瑞發(fā)出律師函,但奇瑞一直沒有對騰訊作出實質(zhì)性回應。盡管近段時間雙方已經(jīng)開始“緊密磋商”,但顯然談判并不順利。

  雙方立場

  騰訊:我沒授權奇瑞:我沒侵權

  記者就此問題向騰訊公司進行核實,騰訊官方并未透露雙方談判的任何細節(jié),但明確承認“騰訊確實沒有授QQ的商標使用權給奇瑞公司”,并強調(diào)“騰訊公司十分重視對QQ及企鵝圖形商標這一知名品牌相關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騰訊內(nèi)部消息靈通人士私下告訴記者,早在今年8月8日奇瑞公司副總就曾親自帶隊到騰訊公司“商討相關事宜”。目前雙方顯然還沒達成最后協(xié)議,但“奇瑞很可能需要支付一筆巨額費用”。

  記者24日下午試圖聯(lián)系安徽省蕪湖市奇瑞汽車公司總部,先后聯(lián)系了奇瑞的品牌推廣部和總經(jīng)理辦公室,但兩個部門相繼表示“是對方部門負責”后,直到其下班時間也再沒有給出任何實質(zhì)性答復。

  根據(jù)有關媒體報道,“一種在營銷界流傳的說法,是奇瑞QQ的命名源于廣告商的推薦,在沒有進行嚴格法律論證的情況下,奇瑞就采納了這個名稱!薄耙坏┻M入訴訟程序,奇瑞面臨的法律風險將會非常大。這對奇瑞的商標管理提出了嚴峻的警示!蓖瑫r該媒體透露,奇瑞公司法務部的一位人士曾強調(diào):在“奇瑞QQ”面世之前,奇瑞已將“奇瑞QQ”作為汽車類商標進行了申請,“雖然目前還沒有獲得批準”。同時,該人士對“奇瑞QQ”不涉嫌侵犯“騰訊QQ”的商標所有權給出了兩點解釋:一、奇瑞QQ與騰訊QQ的商標樣式不一樣;二、騰訊的QQ商標在汽車上沒有顯著性!耙虼似嫒饘︱v訊不構成商標侵權!

  專家觀點

  和解的可能性最大記者詢問騰訊是否會對奇瑞公司提起法律訴訟,騰訊官方對該問題避而不答。法律專家猜測,和解的可能性最大,“要么是奇瑞購買騰訊的QQ汽車商標,要么是奇瑞接受騰訊的QQ汽車商標許可”。

  法律界相關人士認為,奇瑞QQ在汽車類別上提出注冊商標的申請,國家商標局的審查員在檢索的時候,應該會發(fā)現(xiàn)“奇瑞QQ”與“騰訊QQ”的近似性,從而駁回后申請方的申請;如果奇瑞QQ最終成功注冊了該商標,原因只可能有兩個,一是商標局在審查時存在失誤,二是認為兩者根本不近似,不足以構成混淆。而從公眾的常識來看,后者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北京優(yōu)仕聯(lián)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安進分析認為,很明顯奇瑞QQ與騰訊QQ屬于近似商標,只要是足以使公眾產(chǎn)生混淆,就涉嫌侵權,而不是只有相同商標才構成侵權。

  據(jù)悉,騰訊目前已經(jīng)就“奇瑞QQ”的商標申請向商標局提出了異議。(深圳商報)

 
編輯:郜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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