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小區(qū)怎么供暖?”在售樓處現(xiàn)場,這是購房人問得最多的問題,特別是在供暖季節(jié)!岸囝^供暖”是北京市冬季供暖的顯著特色,市熱力集團集中供暖、單位鍋爐房供暖、小區(qū)集中供暖、分戶供暖等多種方式,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各式供暖費標準不一樣。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業(yè)主擔心分戶供暖比集中供暖花錢多,二者支出的費用差距到底是多少?按照建筑面積收取供暖費,共攤面積收費是否合理?業(yè)主交完供暖費,這筆費用使用情況如何,業(yè)主自己能否心知肚明?
收費標準依供暖方式而不同
供暖因方式不同,收費標準也不一樣。很多購房者以及小區(qū)內已經入住很久的業(yè)主并不了解供暖收費依據和標準。比如:同樣是集中供暖,為何有“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4元”和“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之分?在同一小區(qū),都是燃煤鍋爐供暖,為何有些業(yè)主每采暖季每平方米要交16.5元,而有些業(yè)主要多交2.5元?
北京市政供熱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解釋說,目前供暖主要有集中與分戶供暖兩種,分戶供暖燃燒天然氣,可按照各家情況自行開關壁掛爐,每立方米天然氣為1.9元;而集中供暖要根據2001年北京市物價局372號文《關于調整我市民用供熱價格和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進行收費。
集中供暖分為市熱力集團供暖和鍋爐供暖:市熱力集團供暖價格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4元;地區(qū)或小區(qū)鍋爐供暖如果是燃油(柴油)、燃氣(天然氣、煤氣)、電鍋爐供應的民用供暖價格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如果是燃煤鍋爐分為直接供暖方式和間接供暖方式,比如天通苑,社區(qū)內一種是鍋爐房直接將熱水送到家中,稱直供方式,每采暖季每平方米16.5元;一種是由于用戶離鍋爐房較遠,中途為保證水溫需要二次加熱點,稱為間供方式,這種會增加成本,因此每采暖季每平方米為19元。
分戶供暖和集中供暖差多少?
按理說,購房者在買房時應該享有決定自家供暖方式的權利,但是,由于目前小區(qū)密度大,住戶一時很難達到統(tǒng)一想法,加之小區(qū)供暖方式早在設計之初就已經定好,抉擇權完全掌握在開發(fā)商手中,因此購房者對于現(xiàn)有供暖方式即使不滿意也只能接受。
北京供暖已經開始,集中供暖的家庭早已享受到溫暖帶來的舒適,但部分分戶供暖的業(yè)主家里卻呈現(xiàn)另番景象。“我家是分戶供暖,但現(xiàn)在還沒有開壁掛爐。”家住東壩的李小姐表示,一方面為了省錢沒有使用,另外現(xiàn)在家里的溫度還能承受,她覺得還能再等等。
對于普通百姓來說,考慮供暖方式的主要原因是背后隱藏的成本問題。很多業(yè)主希望小區(qū)采用集中供暖,即使按照最貴的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收取,每年的采暖費是固定的,與分戶供暖相比費用較低,不會出現(xiàn)“不敢燒氣”的現(xiàn)象或是帶來家庭更大的經濟支出。那么,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每供暖季中采用集中供暖與分戶供暖所支出的費用差距到底是多少?
去年趕在冬季住進新房的張女士算了一筆賬。以她家135平方米建筑面積為例,若集中供暖按每平方米30元計算,采暖季總共的供暖費為4050元;若分戶供暖,每立方米天然氣1.9元,因為夫妻是雙職工,白天可以不開,晚上一般從19點開到22點,使用二擋,室內溫度能夠達到18℃,每1小時約走1個字,22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采用保溫擋,大約3小時走2個字,按照這樣的使用方式,每采暖季120天總共花費2052元,這中間還包括做飯、燒水使用的一部分天然氣。張女士說,如果家里經濟條件好,或者家里有老人必須整天使用壁掛爐,若按每天開24小時,每小時走一個字,每采暖季分戶供暖需要5472元,比集中供暖多花1422元。
不過,拿分戶供暖與集中供暖直接相比也有局限性,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采暖散熱器委員會副主任肖曰嶸稱,分戶供暖中只有60%的能量是自家使用的,其余的會因為戶間傳熱失散掉,如果小區(qū)中所有住戶都能夠在相應的時間內開啟壁掛爐,能夠節(jié)約部分自家的能源,但如果鄰居家沒有住人或不開啟壁掛爐,自家熱能就會失掉得更多。因此,在計量收費上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供暖標準業(yè)主委員會說了算
最近一段時間,供暖費收取問題又惹官司,家住通惠家園的業(yè)主池大爺反訴物業(yè)公司未按規(guī)定合理收取供暖費,要求退還公攤面積部分收取的取暖費,結果一審敗訴。
北京市政供暖熱線工作人員解釋說,按照規(guī)定業(yè)主應該按照建筑面積繳供暖費,建筑面積包括套內面積以及公攤面積,如果購房合同上是按照使用面積計算的,應該另有算法。例如,如果燃油(柴油)、燃氣(天然氣、煤氣)、電鍋爐供應的民用供暖價格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按照套內面積計算,供暖價格應該為30元除以0.75,等于40元。
不過,工作人員承認,很多打電話咨詢的業(yè)主表示質疑:如果公攤中并沒有供暖,仍按建筑面積收取是否合理?另外,公攤面積的供熱效果不及室內供暖效果,是否應該降低公攤面積供暖費的價格?北京百富源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目前按照未修改的規(guī)定必須按照建筑面積交付供暖費,但確實存在不合理性,這是政策滯后帶來的直接后果。他建議小區(qū)應該盡快成立業(yè)主委員會,解決供暖帶來的糾紛問題。(張正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