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程回成都參加“春春與你相約熊貓城”活動的李宇春,和她認養(yǎng)的大熊貓“春春”進行了一次零距離的親密接觸,并將第一筆認養(yǎng)費用10萬元交到臥龍熊貓基地負責人手中。然而,此舉卻招來如潮罵聲(據(jù)1月22日《北京青年報》)。
因為,幾千名瘋狂到頂點的“玉米”高分貝的叫聲和閃光燈的亮光讓“春春”惶恐不已,神情非常緊張,在籠子里四處竄,想找安全的地方。
用媒體的話說,簡直是對國寶的虐待。而商家卻將把國寶弄上舞臺的責任推向了李宇春,“因為李宇春時間太緊去不了臥龍”。無論是否屬實,我都認為,“超女”急待長大,逃離商家制造噱頭的掌控,勿做別人手中的玩偶。
李宇春們曾經給2005年的娛樂世界萬鈞雷霆般的震蕩,但必須承認,“超女”運動從一開始就是一場商業(yè)運動,她們難以逃脫媒體和商家聯(lián)合打造的游戲規(guī)則,難以逃離包裝、炒作和控制。一旦她們功成名就,更意味著一個商業(yè)品牌的誕生,一棵搖錢樹的根深葉茂,意味著商業(yè)的徹頭徹尾化。她們?yōu)楦鞣N商業(yè)團體所“購買”,成為企業(yè)、品牌或者商務活動的代言人,從此上了“賊船”,像那只被圈養(yǎng)在籠子里的熊貓。
當然,我并不認為,“超女”們僅僅應當成為世俗社會里平民的圣潔偶像,始終遠離燈紅酒綠,遠離喧囂浮靡的商業(yè)化,我真誠地希望她們從此踏上上流社會,過上免于匱乏、恐懼的生活。但我擔心的是,“超女們”商業(yè)化運動的邊界在哪里,她們會不會迷失了自我?她們還能不能堅持自己的理想和價值倫理觀?
不幸的是,我們看到“超女們”在參與形式各異的商業(yè)“走穴”。就像此次李宇春的認養(yǎng)“義舉”,也僅僅成了商家所謂“公益”活動的一張王牌。熊貓的飼養(yǎng)方法中說明:注意避免噪音干擾,大熊貓最敏感聲響和噪音,當突然聽到某種陌生的聲響而又判斷不出聲音的來源時,會使大熊貓的精神產生過分的緊張和極大的恐懼,甚至被嚇得近乎歇斯底里發(fā)瘋的程度。熊貓還被禁止任何人用閃光燈拍攝照片,避免刺激其眼睛的敏感度。正因此,一般情況下像梁朝偉這樣大牌的明星都是親自去臥龍自然保護區(qū)認養(yǎng)大熊貓。此次商家全然不顧國寶大熊貓的安危,將它弄到都市的舞臺上去配合一場商業(yè)秀,簡直是一種無情的虐待。
我想說的是,這可能并非李宇春的本意,但李宇春是否缺乏基本的價值判斷,是否缺乏自我獨立的意志?李宇春起碼應該知道,她的“粉絲”們的山呼海嘯,會對一向喜歡安靜生存的大熊貓產生多么惡劣的影響。
“超女們”畢竟太年輕,而江湖又太險惡!俺畟儭崩響砷L成熟。對那些有違公序良俗的做法要學會說不;對過度的商業(yè)包裝和利益驅動,要學會“拒絕”;要恪守住做人的尊嚴,恪守住做一個公民的底線;要學會用博弈的手段,逃離低俗媚俗惡俗的媒體或商家的控制。
當然,這一切之上,最應該討伐的是圈養(yǎng)熊貓和“經營”李宇春的那些人。
來源:新京報 作者:劉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