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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已成"過去式" 公布房價成本清單漸"流產(chǎn)"

2006年01月25日 11:09

  中新網(wǎng)1月25日電 據(jù)《中國經(jīng)濟時報》報道,房價成本應該公開還是不能公開,這成為房地產(chǎn)業(yè)的又一個議題。早在去年7月,福州市物價局以一種身先士卒的勇氣將其轄域內(nèi)的商品房社會平均成本予以公布,并對成本要素進行了揭密。

  福州物價局的房價成本清單顯示,該市的商品房社會平均成本在2019元/平方米至2305元/平方米之間。不論這個成本是高的還是低的,總之,很多人愿意相信,這有助于他們獲得市場的真實信息,明白消費明白掏錢。此例一開,多地效仿,國家發(fā)改委官員也表示支持。

  但是,正如一些專家所說的那樣,這項工作并不好操作。據(jù)說福州市物價局做出此舉之后,就感受到來自方方面面的極大壓力,此項工作一時間陷于癱瘓境地,沒有了下文。而在江蘇、浙江等地,原來公布房價清單呼聲頗高,不過并沒有取得實質(zhì)性進展。

  倒是在南京,一份由民間人士公布的當?shù)啬硡^(qū)域房價成本清單2005年12月20日被媒體曝光,清單顯示成本價與現(xiàn)實銷售價格相差懸殊。它在受到民眾擁護的同時,也受到了開發(fā)商的一致抵觸,他們拒絕承認這份清單的準確性與科學性,表示這份誤差大得離譜的民間清單對他們的實際銷售不會有任何影響,認為這只是個別人的炒作。

  南京政府部門沒有對此事進行公開確認和回應,可以肯定的是,政府部門的沉默也導致了這份清單的效應沒有得到進一步擴大,清單事件也就此銷聲匿跡了。

  國內(nèi)一些專家寄希望于成本清單的出現(xiàn)可以加劇市場的博奕,對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益是一種促進和利好,防止開發(fā)商惡意定價。但是另一部份專家認為,由于受地域和多種因素的影響,不僅房價成本不好確定,而且公開也不會有任何意義。中國當前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應該允許自主定價并使開發(fā)商賺取合理利潤。

  “法律沒有要求公開成本,我認為就不應該公開!濒吣洗髮W法學院院長符啟林在一個公開場合這樣說道,他同時警告說,公開房價成本還有可能侵犯到開發(fā)商的商業(yè)秘密。

  還有專家表示,成本清單無論公布與否,對現(xiàn)有的高房價市場格局不會起到明顯作用,因為價格是受市場供需關(guān)系影響的,不應人為干預,而且中國目前房價高有很多原因,比如政府對土地價格的過度壟斷、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不充分、供求關(guān)系不和諧等。

  不過有人更愿意相信,口舌爭議的背后,成本清單的存亡直接取決于多方利益的博弈。由于利益牽扯,種種相左意見的對立持續(xù)到最后,終于不了了之。進入新年,有關(guān)房價成本清單的話題不再被固執(zhí)的人所堅持,也沒有再次被新的類似舉動挑起。(章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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