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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廣州消費者最不滿意手機及通信服務

2006年02月07日 09:32

  中新社廣州二月六日電 (郭軍 林家蓮)廣東省消委會今天公布去年的消費投訴分析,數據顯示去年該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近三萬一千件,已解決二萬九千多件;消費者免受損失六千七百六十三點七八萬元人民幣。

  去年全年投訴按性質分,以質量問題投訴最為突出,超過總量的半數,達百分之五十二點九。按投訴類別分,則以家用電子電器類最多,占總量的百分之三十點一五。

  單項投訴達千件以上的有:家用電子電器類中的移動電話機,四千七百六十三件,居投訴榜首;其次是服務類中的通信服務,一千九百七十九件;此外,還有百貨類中的服裝鞋帽,食品類,以及房屋及裝修建材類中的裝飾材料、房屋。

  與上年相比,投訴總量略有下降,但消費者免受損失額及得到加倍賠償額反而上升,幅度分別為百分之十點三、百分之十點四。

  投訴的熱點包括:移動電話機投訴高居榜首、通信服務投訴多、房產消費糾紛不斷、互聯(lián)網投訴增幅最大。

  數據表明,近兩年每二十件投訴中,就有三件以上是移動電話機。顯而易見,除了移動電話機的市場需求不斷增長,其售前、售中、售后環(huán)節(jié)存在問題,是移動電話機投訴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

  消費者對通信運營商的投訴情況:短信服務欺詐;申請安裝電話及寬帶業(yè)務時,業(yè)務員未告知計費周期而引發(fā)費用糾紛;強行開通并收取固話包月費等等。

  消費投訴也存在質量鑒定難、責任、損失界定難、調解難等問題。

  分析還顯示,去年,不平等的格式條款仍然存在,霸王條款、霸王行為仍大行其道。主要體現在房產領域及服務行業(yè)。令消費者極為不滿的霸王行為多集中在服務業(yè)。(完)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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