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5日電 今日出版的《中華工商時報》載文指出,2006年兩會,應該上演不少場精彩的PK大戲。因為這一段時間,房改、醫(yī)改等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一出精彩的PK大戲,剛剛開始。這就是33位人大代表與建設部就房地產預售制度展開的對決。在本屆人大會議中,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行長白鶴祥等33位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建議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取消房地產預售制度。
這個消息被媒體曝光之后,建設部部長汪光燾通過媒體做出回應,認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需要慎重、認真研究。他解釋,原因是商品房交易實行預售制度是現行法律規(guī)定的。
在筆者看來,圍繞房地產預售制度而爆發(fā)的人大代表和建設部部長之間的爭執(zhí),是兩會期間為數很少的、真正的PK大戲。因為他們雙方,一個要廢除預售制度,一個要保留預售制度,對決淘汰的意味很濃。
根據媒體報道,他列舉了房地產預售制度的七宗罪。這七宗罪包括:一、法律關系復雜增加了法律風險;二、購房人缺乏擔保的法律保障;三、剝奪了購房人對實物的知悉權;四、從預售到現房交付期限過長;五、期房交易類似期貨交易,容易造成房地產價格泡沫;六、“假按揭套取、詐騙銀行信貸資金;七、房地產風險主要由銀行信貸資金和購房人承擔。
不管是七宗罪也好,八宗罪也好,筆者的分析是這樣的:取消房地產預售制度,對開發(fā)商而言,是大大的不利,因為他們的資金鏈突然緊繃了,有的企業(yè)甚至有可能因此破產;對銀行系統(tǒng)而言,則是大大的利好,因為銀行的風險降低了很多;對消費者而言,表面上看似乎是利好,因為房子建好了才能出售,減少了預售制度下房子遲遲不能交付、質量無法保證的隱患。但是,因為房屋預售價格和竣工之后的現房價格存在較大差異,所以,即使取消預售制度,開發(fā)商也有可能通過其他方式,比如私下預售、私下提高消費者定金比例等方式,造成事實上的預售。而這種事實上的預售,消費者的權益更沒有保證。這確實是不得不防的問題。
最希望取消預售制度的,是銀行。建設部為什么反對,筆者猜測有兩方面原因:一、建設部和開發(fā)商關系密切,要保護開發(fā)商的權益。這是很多消費者的觀點。當然,建設部強烈反對這一觀點。二、人大代表的建議,恐非取消預售制度這么簡單,弄不好,要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動一次大手術,進行大修改。
這大概才是建設部真正關心的問題。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發(fā)展如此之快,一部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已經施行了11年之久的法律,還能適應現在的形勢需要嗎?是不是需要重新審視一番,修整一番?
法律也是需要與時俱進的。(王義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