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5日電 據(jù)法制網(wǎng)報道,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人民法院22日公開審理一起暴力抗法案。在法庭上,被告人李棟將自己用自制的汽油瓶扔向鏟車阻止拆遷的行為竟然稱為“自衛(wèi)”。
2005年7月14日上午10時許,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皇姑分局對新安江街4-4號平房進行拆遷。李棟站在自家屋頂,將自制的汽油瓶往地上扔,欲阻止行政執(zhí)法人員強遷。當執(zhí)法分局的兩輛鏟車一南一北欲強拆時,李棟用汽油瓶分別扔向兩鏟車,兩鏟車被點燃,后被消防員撲滅。李棟又用一個未點燃的汽油瓶砸向南側鏟車,將車玻璃打碎,車內司機被打傷,經(jīng)鑒定為輕微傷。隨后,李棟又將一個點燃的汽油瓶扔向北側鏟車,將執(zhí)法人員欒某燒傷,經(jīng)鑒定為輕傷。當日19時許,李棟打開煤氣管道的閥門,并點燃汽油瓶,扔向房子西側后逃跑。同年9月11日,李棟被警方抓獲。
3月22日13時40分,在皇姑區(qū)人民法院,李某被法警帶上了法庭!拔覜]犯罪!是執(zhí)法局違法強拆,我是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我是在自衛(wèi)!”庭審時,面對檢察機關放火罪的指控,李某這樣辯解。“你自己共做了多少個‘火彈’?”公訴人問被告人李某!耙簿褪甙藗吧!我用空滴流瓶裝上汽油,‘火彈’就做成了!”李某回答得很輕松!爱敃r是否著火了?”公訴人進一步追問。李某答道:“你們不是指控我犯放火罪嗎?還問我著火沒?”接下來,公訴人播放了一段事發(fā)當時的錄像資料,畫面上,李某將“火彈”一個又一個地扔向鏟車,而消防員則連忙制止一個又一個火情。
此案當庭未作出宣判。(霍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