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6日電 澳門的《新華澳報》評論文章指出,陳水扁在“扁馬會”中聲稱的“憲法一臺”新論述,將是他“公投制憲”的主軸。
文章說,陳水扁提出“憲法一臺”的新論述,并聲稱“四不一沒有”的新內(nèi)容,從這些“新論述”可以得出這樣的結(jié)論:陳水扁未來兩年要推動的“公投新憲”的主軸方向,就是“憲法一臺”,亦所謂“中華民國”的疆域范圍,只限于臺澎金馬,而不包括大陸地區(qū)。
明知“新憲”的第一道“門坎”必須獲得“立法院”三分之二“立委”通過,也將跨不過,但他仍是要推動進行。文章對此指出,“公投新憲”的結(jié)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陳水扁要推動“憲法一臺”的過程,亦即他要彰顯他的“法理臺獨”的理想和實踐,以便在“總統(tǒng)”任滿離任后,可以擁抱“臺獨”基本教義派,并成為其精神領袖,載入“史冊”。
也就是說,陳水扁哪管民進黨在2008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中,會否因此而失去中間及淺綠選民的選票而重新淪為在野黨,只要成全他本人的“歷史留名”即可。
文章指出,這是陳水扁面對“馬英九現(xiàn)象”和民進黨內(nèi)已無人有把握與之相拼,尤其是因民進黨弊案頻生,民意支持度跌到最低點,斗志也全然煥散,將再次淪為在野黨的殘酷現(xiàn)實,而作出的成全個人不保黨的重大政治抉擇──“反正民進黨保住政權已無望,那就索性破罐子破摔,利用仍在位兩年的行政權力,大搞‘拆爛烏’”。能夠“偷襲”成功,固然是好;即使是因形勢使然而失敗,也沒有甚么損失,相反還因強行推動主旨為“憲法一臺”的“公投新憲”再次撕裂族群社會,挑起藍綠尖銳對立,把一個“爛攤子”交給泛藍共主馬英九,讓他沒有好日子過──“我吃不到的,你也不用想吃得好”。
有民進黨人士表示,倘2008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民進黨推出的候選人,只是單純地因為民進黨弊案損害形象,及“馬英九現(xiàn)象”持續(xù)發(fā)酵而敗選,在馬英九連任而不得再選之后,民進黨仍有機會卷土重來,從而形成“政黨輪替”的常態(tài)。但倘再加上陳水扁“拆爛烏”的因素,導致原先支持民進黨的中間和淺綠選民徹底改變對民進黨的印象,并為此而形成對民進黨的“歷史形象”,及美國將民進黨永久性地定位為“麻煩制造者”,民進黨就將長久失去再次東山再起的機會。
對于“終統(tǒng)”話題,文章指出,這是陳水扁對美態(tài)度的一個重大轉(zhuǎn)變。“終統(tǒng)”一役,可能是他鑒于受到各種弊案重創(chuàng),并經(jīng)“三合一”選舉驗證民進黨大勢已去,2008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任是哪一位“天王”出戰(zhàn)也將不敵“馬英九現(xiàn)象”正在發(fā)酵的馬英九,也是出于自己已不能再選,而最后的一個任期也將過半,因而首次“反抗”美國人的意旨──拒絕采納美國人對“廢統(tǒng)”提出的“凍結(jié)”、“中止”建議,并趁“扁馬會”之機,得意洋洋地揭出這道秘章。既然他敢于暴露這個秘密,而不擔心美國人因其“泄密”及“明剃眼眉”,而氣惱,這就顯示,他已不將美國人放在眼內(nèi)了。
文章說,在未來兩年推動“公投新憲”的過程中,陳水扁就將更不會在乎于美國的警告施壓了。既然“修憲”的“門坎”甚高,不但是“公投新憲”將難以闖關成功,而且可能連不涉及“國號”、“領土”變更的“臺投制憲”也將難以成事,既然如此,就倒不如索性推動“憲法一臺”的“公投制憲”。而陳水扁在“扁馬會”中提出的“新四不一沒有”及“憲法一臺”等“新論述”,就正是這種心態(tài)的真實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