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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警方破獲特大詐騙團伙案件 涉臺灣不法分子

2006年04月29日 07:00

  中新社廈門四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楊伏山)廈門警方經過連續(xù)七十個晝夜的奮戰(zhàn),終于成功破獲國家公安部掛牌督辦“二•一四”特大詐騙團伙案。這是迄今為止該市破獲的一起最大的詐騙團伙案件。

  據(jù)廈門市公安局今日介紹,警方破獲的這起特大詐騙團伙案件,抓獲涉案人員十人,破獲詐騙案件八百三十六起,涉案金額六千七百五十萬元人民幣。該犯罪團伙涉及臺灣不法分子。

  警方介紹,今年二月初,廈門市連續(xù)發(fā)生以短信通知銀聯(lián)卡在某大商場消費被轉帳和“電信返還話費”等手段的詐騙案件。警方高層高度重視,指示全力以赴展開偵破工作。該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經過串并案分析,發(fā)現(xiàn)案件大部分發(fā)生在該市思明轄區(qū),為盡快破案,刑偵支隊與思明分局刑偵大隊和梧村派出所駐所中隊聯(lián)合組成專案組,由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程亞雄和思明分局副局長黃衛(wèi)東負責指揮該案偵破工作。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也參與案件偵破協(xié)調組織。

  經過一個多月縝密偵查,專案組查明該犯罪團伙是由臺灣不法分子和福建省南靖縣人劉某福等四人勾結組建的跨境詐騙犯罪團伙。臺灣不法分子去年八月份招募劉某福、簡某峰、張某(女)、賴某成(在逃)等四人加入該團伙,同遠在臺灣的犯罪嫌疑人遠程勾結配合,采用短信通知銀行卡消費和電話通知返還電話費的方式同受害人聯(lián)系,一旦受害人相信,他們就通過境外電話遙控指揮受害人到柜員機上操作,謊稱是修改銀行卡密碼或退費程序,讓受害人將自己卡內的錢轉入嫌疑人帳戶,一旦詐騙成功,劉某福等四名犯罪嫌疑人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采取多卡轉帳、取款等方式將錢提走。

  三月二十八日,該詐騙團伙又一次騙取了受害人王某人民幣一百三十三萬元,犯罪嫌疑人劉某福等人得手后,決定拋開臺灣人,攜巨款潛逃躲藏準備獨吞,專案組于三月三十一日在龍海市港林路順風樓二幢五○三室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福、簡某峰、張某,同時繳獲現(xiàn)金人民幣七十八萬元、銀行卡三十一張、手機三臺。四月一日,又在劉某福在廈門的暫住處繳獲銀行卡兩百五十一張,之后,又調查傳訊多名涉案人員。

  警方現(xiàn)已查明,該犯罪團伙自去年八月以來,共實施“銀聯(lián)卡消費”及“電信返還話費”詐騙案件八百三十六起,涉案金額六千七百五十萬元,F(xiàn)警方已依法對劉某福、簡某峰、劉某賢、劉某萍(女)、張某(女)、張某宮(女)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另四人還在審理中。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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