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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季禮訴內地6媒體侵犯名譽權 打贏官司獲賠15萬

2006年05月19日 08:46

  中新社上海五月十八日電 (記者 陳靜)今天,香港知名導演唐季禮終于拿到了判決確認的最大一筆賠償款十五萬余元人民幣,至此,唐季禮訴內地六家媒體侵犯名譽權案終于畫上了句號。

  一年前,香港知名導演唐季禮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打贏一場名譽權官司,青年時報社等六家內地媒體因刊登、轉發(fā)“女友身懷六甲為情跳樓”之類失實報道,被判向唐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十六萬三千元人民幣。判決生效后,成都商報社、新浪互聯(lián)信息公司等三家媒體先后主動支付了賠償款等。青年時報社、江南時報社、搜狐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公司等三家媒體沒有自動履行判決。

  為此,唐季禮方面于去年年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接到申請后,法院立即向三家被執(zhí)行單位發(fā)出通知,并與他們反復溝通。經過近十次交涉之后,搜狐公司、江南時報社相繼將賠償款支付完畢。

  而侵犯名譽權情節(jié)最為嚴重的青年時報社則以無錢為由遲遲不予履行。為切實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執(zhí)行法官三下杭州,調查青年時報社的財產情況等。鑒于該單位經濟確有困難,法官又召集雙方進行協(xié)商,促使他們達成了唐季禮方面減讓部分費用的和解協(xié)議。法官還提出了在報社廣告費收入中預先支付的還款方案,并督促其一一落實。

  經過將近半年的努力,青年時報社應該賠償的十五萬余元終于全部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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