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孩子的戶口上不了,“莽父”竟然一把將剛出生43天的親生兒子摔死。7月26日,北京諸多媒體紛紛報道了這樣一則讓人無不驚愕的消息:劉某原是北京市昌平區(qū)南口某廠持集體戶口的工人。去年劉某的妻子生下了一個男嬰,孩子滿月后,劉某給孩子上戶口時卻遭到拒絕,因為依據(jù)現(xiàn)行戶籍管理制度規(guī)定,集體戶口的子女在落戶時必須提供住房證明,但劉某目前并沒有住房證明。而由于劉某的戶口已從老家遷出,孩子也無法在原籍落戶。劉某為此非常煩惱,繼而有了血腥之舉。
盡管這其中確實存在著偶然性的因素,比如劉某本身患有嚴重的抑郁癥。但這個生父摔死兒子的偶然、極端行為,卻摔出了某些大城市集體戶口人員子女落戶難的問題。
從1992年開始,包括北京市在內(nèi)的許多地方,逐漸實行了嬰兒落戶隨父隨母自愿的政策,新出生的嬰兒可以在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但戶籍制度中仍然保留了這種“集體戶口必須有住房才能為子女上戶口”的規(guī)定,而這一規(guī)定明顯存在著脫離實際、不合情理等諸多問題。
如今像北京這樣的大城市房價始終是居高不下,一般老百姓很難在短期內(nèi)買得起房。而那些拿著集體戶口的父親們,一般都是剛剛從學校畢業(yè),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人,又有多少人能夠在如此短的時期內(nèi)買得起房?而如果按照現(xiàn)有必須有住房的規(guī)定,那些買不起房的年輕父母,豈不只有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子女成為黑戶或外地戶口的份?
而在此之前,無論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還是在新聞媒體上,我們幾乎可以經(jīng)常看到一因為集體戶口而無法辦理生育證、正常落戶口的事例。其中,很多人印象較深的恐怕就要屬京城某高校一女博士好不容易懷孕了,卻無法辦理準生證而苦惱不堪的新聞事件了。雖然如今高校早就允許在校研究生可以結(jié)婚生育,但當一些年紀已經(jīng)很大的女博士真的懷孕之后,卻因為目前這個集體戶口不能為子女落戶的規(guī)定,而無法辦理生育證,從而面臨著放棄妊娠的殘酷選擇。
人是一切行為的目的,而非手段,這早就成為了現(xiàn)代公共管理的內(nèi)在準則。所有的公共管理政策,都要盡可能地符合人性,合情合理。實際上,現(xiàn)行戶籍改革同樣可以做得更人性、更合理一些。上述問題的存在,只能說有關方面在進行一些人性化制度變革的時候,其力度、深度依然還不夠;一些制度規(guī)定之間更是出現(xiàn)了一些不必要的脫節(jié),從而讓制度的相對人群的基本權(quán)益遭受了實際的損傷,從而削減了其應該享受的福利。
因此,我們希望,有關方面能夠關注“集體戶口子女”落戶難問題,盡早取消“集體戶口子女落戶必須有住房”這一規(guī)定,解決集體戶口人員的后顧之憂。
來源:法制日報;作者: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