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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會出臺辦理商業(yè)賄賂案司法解釋

2006年08月21日 13:56

    四月十九日,北京警方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宣布正式設立“北京警方經濟犯罪偵查處舉報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已經開通的二十四小時舉報電話(010)83547515。 中新社發(fā) 任海霞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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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舉行的治理商業(yè)賄賂犯罪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研討會上,與會人士呼吁盡快出臺商業(yè)賄賂司法解釋。

  針對辦理商業(yè)賄賂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反貪總局共同研究起草了“關于辦理商業(yè)賄賂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研討會上,5位法學家就商業(yè)賄賂犯罪的范圍以及管轄,關于在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的認定,商業(yè)賄賂行為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等問題進行了研討論證。

  中央治理商業(yè)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部、衛(wèi)生部、教育部、審計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分別發(fā)表了各自的觀點。(張域、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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