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臺灣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檢方就"特別費"約談余文等 未查出馬英九搜發(fā)票

2006年11月15日 16:04

  中新網11月16日電 臺北市府前科員余文被查出使用他人發(fā)票核銷市長“特別費”一事,檢調今天(16日)將余文等多人約談到案,目前余文仍在臺北市調處接受偵訊中。查黑中心表示,檢方先前即掌握此部分案情,但到目前為止,并無馬英九授意承辦人使用他人發(fā)票報帳,或馬英九搜集他人發(fā)票交給下屬核帳等事證。

  據“中央社”報道,檢調人士透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在過濾北市府核銷單據內容時,就發(fā)現余文核帳的瑕疵,因此當庭請馬英九說明,但馬英九表示不知道下屬核帳作業(yè)細節(jié),也不知道下屬會以不實發(fā)票作帳。

  侯寬仁今天指揮臺北市調處,就“首長特別費”案約談近20名關系人,臺北市調處發(fā)言人黃郁初表示,關系人中有市府人員,也有非公務人員,細節(jié)則不便透露。

  檢調人士指出,根據目前調查,并無馬英九授意承辦人使用他人發(fā)票報帳,或馬英九搜集他人發(fā)票交給下屬核帳等事證。而當時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則是陳水扁坦承因應“秘密外交”所需,他與夫人吳淑珍必須使用他人發(fā)票核帳,檢察官陳瑞仁在起訴書中也敘明,吳淑珍將自己搜集得來的發(fā)票交給“總統(tǒng)府”出納人員核帳請款。

  此外,臺北市府政風單位清查發(fā)現,前市長室科員余文便宜行事,每月報銷需原始憑證的一半市長特別費17萬元,拿自己或他人的大額發(fā)票,代替小額零星發(fā)票報銷約1萬元、2萬元特別費;市府說,市長馬英九將行政懲處余文,是否涉刑責,余文將向臺北市調查處說明。

  據了解,余文日前接受臺北市府政風單位調查表示,因為公務繁忙,為了省事,拿大額發(fā)票代替小額零星發(fā)票報銷“特別費”,但原始憑證的零星發(fā)票都有留存,經費都用在公務用途,自己并未中飽私囊。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