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文娛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明星上海住址泄露"事件有下文 只是引導消費?

2006年09月08日 09:30

  繼600明星電話泄露事件之后,又一個泄露明星隱私的事件出現了,上海的明星、名嘴們遭遇了“住址泄密”,吉雪萍、劉翔、陸毅、謝暉、任泉、王志文、奚美娟等的家庭住址紛紛登上了這份公開的名單。就在輿論一片譴責之中,昨天,發(fā)表該名單的大中華地產網致電記者,并向記者發(fā)來聲明,他們表示:此舉不算揭人隱私,只是引導了居民的消費。

  【事件回放】

  劉翔陸毅住址上網

  8月30日,大中華地產網接到一位網友的投稿,文章中列舉了上海的50位明星住址一覽表,其中包括劉翔、陸毅、吉雪萍、謝暉、任泉、王志文、奚美娟等,這個帖子引起了網友的熱烈反響,不少跟帖的網友還對這份名單進行了更正和補充,帖主也不時根據回帖者的信息更新帖子。此后漸漸激起網友和媒體討論,央視也關注了這個事件。

  【網站聲明】

  原文還包括電話戶型

  昨天,大中華地產網致電記者,他們向記者發(fā)來聲明,聲明中是這樣解釋的,8月30日,公司網站接到一份投稿,文章中列舉了上海的明星們住址一覽表,寫得非常詳細,甚至包括家庭電話、主人手機、戶型價格和門牌號碼等等,供稿者是一家地產開發(fā)商的文員。“我們很希望把這個信息全部公布在大中華地產網上,但是考慮到電話等信息發(fā)布后會給明星們帶來困擾,于是刪除所有會影響明星生活的信息,最后大中華地產網上所發(fā)表的文章《獨家揭秘:上海50位超級明星住址一覽表》中,我們透露的地址并沒有精確到幾樓幾室或者具體到門牌號。”

  我們滿足了公眾知情權

  大中華地產網負責人告訴記者,最近有消息說,50位明星住址網上曝光,疑是房產商借以炒樓,也有說他們是“揭人隱私”,“我們對此類說法表示反對。公布明星住在哪個小區(qū)并沒有侵犯名人隱私。大中華地產網發(fā)表明星住在哪個小區(qū),是滿足了公民的知情權。公民的社會知情權賦予了公民有權了解其所感興趣的社會新聞的權利,而名人、公眾人物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他們所從事的活動一般都與公眾的生活相關,公眾對這些新聞的關注是人類的一種健康的欲望。”

  客觀上引導了消費

  大中華地產網還強調,他們覺得隱私權的范圍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社會的進步,它的界線會有一定幅度的伸縮。對名人隱私權進行適當的限制是合理的,即一方面應保護公眾人物那些與社會完全無關的隱私,另一方面,應對其私生活中與社會有關的那部分隱私加以適當的限制。當公權利范疇內的知情權與隱私權沖突時,應采用社會公共利益優(yōu)先原則,保護知情權,限制隱私權。這也是他們公司最終還是發(fā)布50位明星所住位置的原因。大中華地產網總監(jiān)原浩最后還表示,上海50位明星住址的文章發(fā)表后,引起了網友的熱烈反響,客觀上引導了居民的消費。

  【律師說法】

  明星得先受騷擾才能打官司

  昨天,記者就此事采訪了中普律師事務所的李大鋼律師,他說,此事需要法院認定是否屬于侵犯隱私,首先要確認這個名單上的信息是否屬實,如果屬實,從法理上看,應該算是侵犯了隱私。但是如果明星去打官司,必須有個要求,比如你的損失怎么界定,是否給你帶來了困擾,這個舉證就比較困難,有可能根本就沒有人去拜訪你,沒有任何人騷擾你,網友就當是一條普通消息,看過就過了,那這樣的話,就沒法界定了。“所以,對這種行為我們大多是從道德層面來譴責,而很少用法律手段來處理,因為較真起來很麻煩!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作者:任嫣


 
編輯:陳國青】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