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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吁:杜絕邪教對孩子心靈的侵害

2001年2月5日 13:38

  李玫

  12歲少女劉思影自焚的遭遇發(fā)人深思。原本天真無邪的孩子就這樣被邪教殘害了。痛惜之余,人們深切地感到,對青少年進行遵紀守法、崇尚科學、抵制邪教的教育已刻不容緩。為此,教育部、共青團中央要求開展“校園拒絕邪教”活動?磥恚绾巫屒嗌倌昃邆涞钟胺ㄝ喒Α钡刃皭核枷肭治g的能力,不光是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更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盡快構筑一道青少年心理防護堤壩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員吳瑞華

  -“法輪功”打著“練功健身”的旗號,對其信徒進行精神控制,最終不惜讓癡迷者自我毀滅

  從騙人開始,以害人告終,這就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設下的圈套。我們痛心地看到,在自焚事件中還有處于花季的青少年,這說明“法輪功”的魔爪已經伸向了天真活潑的祖國的下一代。

  “法輪功”通過實施精神控制的方法,使練習者越陷越深,無法自拔!胺ㄝ喒Α币浴熬毠∩碇尾 睘榛献,把不知情者引進門,從此入手,兜售其歪理邪說。

  一是集體練功,突出群體效應,用心理暗示的方法誘人接受歪理邪說。二是進行“教主崇拜”式的系統(tǒng)灌輸。這與神崇拜有所區(qū)別。如果說神崇拜還含有一定的理性成分的話,那么,“教主崇拜”則比神崇拜更容易情緒化,信徒們則更容易失去控制。三是宣揚“法無二門”,只要信了“法輪功”,信徒們在一起時必須讀“法”、學“法”,這就把活生生的人同社會割裂開來,就回歸到原始思維狀態(tài),即非理性、非邏輯的思維,而非理性則導致情緒占上風,非邏輯則導致迷亂為主導,甚至做出殘害生命、踐踏人權的事情來,連未成年人也未能幸免。

  “法輪功”主要用直系親屬進行精神控制的方法毒害青少年。人們普遍認為,家長是不會害自己的孩子的,因此,孩子對家長會十分信賴,不加防備。

  -“法輪功”恰恰利用這種信任,通過家庭成員傳授“功法”,以情感投入來侵蝕孩子的心靈,而將缺乏辨別力的孩子一步步引入泥潭

  我們知道,青少年處于長知識、長身體的關鍵時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人生觀、世界觀,也沒有獨立的知識體系,可塑性強,與成年人相比,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一旦思想被邪教占領,則世界觀就會變得狹隘、灰暗,缺乏活潑向上的朝氣,從而背上沉重的精神枷鎖。這不僅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受到危害,更嚴重的是,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劉思影自焚就是一例。因此,對青少年進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是絕對不能忽視的。

  -全社會應當構筑起一道青少年心理防護的堤壩,讓邪教的污泥濁水無法侵蝕到孩子們的純潔心靈

  首先,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教育,要從小學生抓起,使其形成健康的人格。用青少年可以接受的方法,進行樸素的唯物論、辯證法的教育,盡管由于年齡的原因,進行世界觀教育有一定的難度,但這種教育是絕對不能被忽視的,給孩子的心靈帶來一片純凈的天空,這不僅是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更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其次,要進一步健全法制。比如,可以將《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加一些內容,培育青少年健康的人格,以法制的手段加以強化,保證青少年受到科學、健康的教育。

  在教育方法上,不用空洞的說教,可以用青少年喜聞樂見的形式,比如,帶領青少年到大自然中去,加深對自然界的了解,使他們認識到生活的美好,懂得珍惜這美好的生活,懂得珍愛生命。還可以讓青少年多讀一些童話,培養(yǎng)他們的愛心,看一些符合他們年齡特點的唯物論、辯證法方面的書籍,以建立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同時,還可以根據青少年的實際情況,向他們講解生物進化論,讓他們了解人類的起源等,這些唯物主義的教育,都可以對青少年的思想品德發(fā)展起到積極的作用?傊,對青少年進行教育,絕對不能把他們同社會割裂開來,只有增加了對自然、對社會的了解,增大了與社會的接觸面,才能自覺抵御歪理邪說,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進行青少年思想教育改革刻不容緩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陳升

  在1月23日“法輪功”癡迷者自焚的七人中,青少年占了兩名,令人吃驚。而這兩名青少年都是在其母親與其他幾個成年人的誘惑下參與此事的,她們自己的主體似乎不大起作用,這不能不說是給我們的教育提出了警示。

  -思想教育課本是我們影響青少年思想的主渠道,然而其作用卻沒有得到增強,改革思想教育課不能再當做空口號喊了

  我曾以“對您的思想品德影響較大的幾種因素是什么”為題進行調查,在672名學生中選“生活環(huán)境”一項的有552人,選“模范人物”一項的有268人,選“教師的耐心教育”一項的有235人,選“思想品德課”一項的只有141人。

  那么又是哪些因素使得政治思想教育的影響力不夠強呢?我曾以“您認為影響政治課效果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為題進行調查,有4675人被調查。在十個選項中選擇人數最多的一項是“內容不吸引學生”(2587人),其次為“太枯燥”(1727人),再次為“老師只管教書,不做思想工作”(1516人)。其余的七個選項中選擇率最高的也不足30%!疤菰铩钡膯栴}是教育的形式、方法,以及教師能否灌注情感在其中的問題。“只管教書不做思想工作”是一個把政治課等同于一般的知識課,因而偏離了政治課的宗旨的問題。如果學校、教師能在以上三個方面加以改進,思想政治教育的影響力就會有所增強。再具體地說,什么內容是學生關心的內容?在調查中,只有11%的人選擇“政治理論”。關心政治理論課的人數少當然也是這門課影響力弱小的重要原因。

  -大學生對政治理論課不大感興趣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現在的政治理論課與設置這門課的宗旨相偏離

  政治課的根本宗旨是解決學生在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幫助青年學生樹立起正確的理想信念,使其成為一個能辨別是非、善惡、美丑的主體,能抵制各種不良思想的誘惑,能把握自己的行為,使自己合乎社會發(fā)展趨勢之要求。要達到這一目的,就要有針對性地討論青年人關心的、遇到的各種思想問題?墒乾F在這類課是以知識體系的面貌出現的。對教學過程、考試方法、對教師的各種要求,與其他專業(yè)課完全相同。若以討論學生的思想問題為教學內容,就會打亂了課程的知識體系,與規(guī)定的教學大綱相沖突,與將來學生的各種升學考試相沖突,也與現在普遍實行的管理體制相沖突。一個政治課的老師如果只與學生討論這些問題,或者是只講學生愛聽的“時政大事”,那就會被認為是沒有學術水平,也難有什么學術研究成果發(fā)表。

  -政治思想教學如果受多方制約活不起來,政治思想教育的效果就不會有大的改觀

  以上幾個問題可以說是一環(huán)連著一環(huán),環(huán)環(huán)相扣。我認為,要想提高青少年的思想素質,必須改革政治理論課的教學,政治思想教學如果受多方制約活不起來,政治思想教育的效果就不會有大的改觀,其對青少年的影響力就不會增強,青少年的思想就會空虛,沒有起碼的辨別能力,他們的追求就不會高尚,志向就不會遠大,就容易被外界引誘、俘虜。只有打破那些不必要的框框,放開手腳進行政治思想教育的改革,思想政治教育才有可能改變目前這種軟弱無力的局面,同時也才真正有助于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質的提高。

  進一步完善對青少年生活時空的法律保護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傅寬芝

  從“法輪功”這個惡魔殘害練功者的卑劣手段看,最重要的手法是通過大肆灌輸實現“最后的圓滿”,首先使人一步步喪失作為人應有的理想和信念,從而獨占其生活時空,精神上變成其俘虜,最后完全淪為李洪志達到罪惡目的的犧牲品。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這個惡魔竟然把罪惡的黑手伸進我國青少年的生活時空,殘害青少年。

  -當務之急是不僅需要進一步細化非法律舉措,更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保護規(guī)范

  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國家不僅在許多方面制定和實施了有關的政策,而且還制定了有關的制度和頒布了專門的法律。例如,1991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999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外,在刑法、婚姻法等部門法中,也作出了相關規(guī)定。這些政策、法律,在保護我國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中,已經發(fā)揮了并在繼續(xù)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但是,從陳果和劉思影等人癡迷“法輪功”自焚的痛心事件看,雖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她們原有的健康、向上的生活時空逐漸被“法輪功”歪理邪說完全取代,則不能不說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我們用刑法武器堅決打擊頑固不化的“法輪功”組織的骨干分子,積極教育、挽救受騙的練功者的同時,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生活時空保護的力度。一方面要在青年、少年兒童擁有的家庭、學校和社會活動的時空中,老師、家長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采取各種方法,不斷提高他們明辨善惡和抵御各種惡魔危害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努力在這些時空的周圍,筑起防范此類危害的堅實堤防。

  當今,一些學校的老師、家長以及學生,關注的頭等大事往往是學習成績,而對于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等其他方面幾乎不予過問。青少年在遇到某些困難或者苦惱的時候,很難得到及時解決。因此,“法輪功”之類的歪理邪說就有可乘之機。為了有力地防止“法輪功”這種惡魔得以吞噬單純、善良的青少年的靈魂,所有學校在加強對學生理想和世界觀教育的同時,應當增加揭穿“法輪功”組織丑惡面目的內容。

  -學校應建立“知心朋友”機構,或者稱“知心朋友之家”

  由經過心理知識培訓的老師或者心理醫(yī)生主持,為在思想等方面陷于困境的學生提供解決問題的途徑。有條件的學校,應當建立這樣的網站。

  -學校應當開展生動的假日活動

  如組織參觀、義務勞動、獻愛心活動等。這樣,既可以較好地保證學生在課堂上有健康的心態(tài)聽講,也可以使學生的課余時空充滿快樂和生氣。為了保證學校給學生提供這樣的時空,國家有必要盡可能不斷增加這方面的經費投入。

  -所有學校,應當建立必要的與家長聯(lián)系制度

  這種聯(lián)系應當因校制宜,如在中小學,實行定期和不定期家訪制度,或者電話聯(lián)系制度,其主要是交流學生思想情況,使問題一有苗頭時,就能夠得到解決。在大學,學校應當建立假前思想引導和開學思想交流制度,以便減少學生的假日時空受到污染。

  就我國現行保護青少年的法律規(guī)范看,應當說其保障青少年生活時空免受“法輪功”之類污染的力度還存在很大不足。這主要反映在我國現行法律規(guī)定還不夠完善,沒有及時進行修訂。我國立法機關有必要盡快在刑法中補充有關內容或由司法機關進一步作出有關的司法解釋。再者,雖然我國頒布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能夠從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四方面進行保護,強調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的規(guī)定,但并沒有對防范邪教毒害的規(guī)定。因此,立法機關同樣需要對該法進行修改,并且加以具體化,以保證法律規(guī)范有可操作性。

  -從國際范圍看,事實證明,適時修改和補充本國有關青少年問題的法律規(guī)范,對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和防止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就是如此。因此,可以確信,只要我們根據客觀需要盡快細化關于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規(guī)范,再加上有關的非法律舉措密切的配合,就能夠更好地防范“法輪功”歪理邪說對青少年生活時空的污染,減少或者避免類似陳果、劉思影自焚悲劇的再現。(轉自《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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