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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順應民心 除惡務盡

2001年2月11日 08:43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日電 題:順應民心 除惡務盡

  作者 鄭琰

  “法輪功”制造的駭人聽聞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使“法輪功”的邪教本質暴露無遺。連日來,中國各界對邪教“法輪功”發(fā)出一片痛責喊打之聲,紛紛表示支持中國政府徹底鏟除這一社會毒瘤。

  中國反邪教協(xié)會副秘書長李安平指出:“天安門廣場上自焚事件的發(fā)生,更加說明了邪教不除,民不安生!敝袊宕笞诮探M織亦于一月三十一日舉行座談會,強烈譴責“法輪功”殘害生命的罪惡行經(jīng),堅決擁護中國政府對“法輪功”頑固分子依法嚴厲打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國民政部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未經(jīng)依法登記,并進行非法活動,為非法組織,決定予以取締。一九九九年十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審議通過了《關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同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年多來,中國政府本著團結大多數(shù),教育大多數(shù),轉化大多數(shù)的精神,做了大量苦口婆心、耐心細致的宣傳、教育、挽救工作,使絕大多數(shù)“法輪功”練習者認清了李洪志的真實面目,擺脫了“法輪功”邪教的精神控制,自覺脫離了“法輪功”組織。另一方面,為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了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為了維護社會穩(wěn)定,中國政府和人民運用法律武器與“法輪功”邪教組織進行了堅持不懈的斗爭,依法懲處了極少數(shù)觸犯法律的“法輪功”骨干分子。

  然而,躲到國外并得到國外反華勢力支持的李洪志,繼續(xù)通過“法輪功”組織的各種渠道指揮、煽動“法輪功”頑固分子和癡迷者四處鬧事。在李洪志“放下生死”、“最后圓滿”的煽動蠱惑下,去年國慶以來,“法輪功”頑固分子和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進行的搗亂滋事幾乎從未停止過,而且愈演愈烈。直至今年一月二十三日上演了“法輪功”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的鬧劇與悲劇。

  時至今日,“法輪功”危害社會,殘害生命的邪教本質已昭彰于世。短短幾年,全國已有一千六百多人因受“法輪功”精神毒害和精神控制,走火入魔,死于非命,成千上萬個幸福家庭遭殃。一樁樁血淋淋的事實充分表明,“法輪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邪教組織,且與聲名狼藉的烏干達“恢復上帝十戒運動”、美國“大衛(wèi)教”、日本“奧姆真理教”等邪教組織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對于這樣一個反社會、反人性、反法律、反人權、反科學的邪教組織,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坐視不管。中國政府也絕不會允許“法輪功”這樣的邪教組織生存發(fā)展,危害社會、危害人民。

  中國正在成為法制化國家。“法輪功”邪教組織蓄意制造違法犯罪事件,破壞正常社會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危害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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