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2002年10月3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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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公民從十一月一日起試行按照需要申領護照

2002年10月30日 17:41

  中新社福州十月三十日電(記者鄭珊云)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處長許克樵今天在此間宣布,今年十一月一日,廈門市將開始試行按需要申領護照,廈門市公民只要交驗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就可申領護照。

  為實行按需要申領護照,有關管理部門相應建立和完善了“法定不準出境人員通報備案制度”、“特定身份人員出國管理機制”,并實現(xiàn)與“人口信息系統(tǒng)”的計算機聯(lián)網(wǎng)管理。

  地處臺灣海峽西岸的福建省,近年因私出國的人員不斷增加,二00一年達到十六萬人次,二00二年前三季度則達到二十萬人次。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放寬出國限制、簡化出國手續(xù)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如二000年起,允許廈門、漳州、龍巖等地公民憑個人外匯存款證明辦理護照,今年二月一日起,取消公民出國申請?zhí)峤痪惩庋埡秃灠l(fā)護照附發(fā)出境登記卡的做法,進一步簡化公民申請出國手續(xù)。

  許克樵說,廈門市擁有一百三十五萬常住人口和六十萬暫住人口,人口成分多樣,機構眾多,在福建省具有較強的代表性。今后福建省公安機關將不斷擴大實行這一辦法的覆蓋面。(完)


 
編輯:葉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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