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8日電 香港藝人謝霆鋒頂包案今天作出復核裁決,裁判官維持原判,即謝霆鋒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警員劉志偉服刑半年。
目前還不清楚律政司是否要向高院提起上訴。裁判官衛(wèi)以寬說,謝霆鋒的原有判決定并非過輕,他在押期間的監(jiān)獄生涯已令他得到教訓,同時也考慮到他是他初犯,所以維持原判是正確的。
在聆訊后,謝霆鋒在父母陪同下,于下午5時37分乘坐法庭門外的汽車離去。
謝霆鋒今年3月在紅棉道撞車,由助手成國定頂包,結果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服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同案的警員劉志偉被判入獄6個月,引來公眾批評不公平。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出要復核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