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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揭密:“李登輝曾企圖用1.5億收買我”

2002年12月02日 10:06

  中新網(wǎng)12月2日電 昨日晚間宣布退出競選的無黨籍高雄“市長”候選人施明德表示,1996年在其擔任民進黨主席時,當時的“總統(tǒng)”李登輝曾透過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試探每年給他新臺幣1.5億元政治賄金,并稱“這些錢不必收據(jù)、愛怎么花就怎么花”,但被其拒絕。

  據(jù)“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報道,施明德昨日表示,“劉泰英事件”有許多政治人物涉入,并透露他在1996年擔任民進黨主席幾天后,劉泰英曾約他在臺北一家酒吧見面,并稱是李登輝請他來并且“愿意在他任黨主席時每年開出新臺幣1.5億元,不必報帳,不必出收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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