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拋錨先避險還是先報案?
2008年02月14日 15:11 來源:車友報 發(fā)表評論
日前,市民劉先生的車在高速公路上遭遇事故,為了緊急避險,他沒有立即停車,而是滑行了大約1公里,而保險公司因此拒絕承擔大部分理賠責任。當車輛在公路上甚至是高速公路上遭遇事故時,是應該就地停車等待保險公司勘查定損,還是先采取緊急避險措施?一時間成了一個頗受關注的話題。
拒絕賠償須提供證據
我認為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報警閃光燈,把車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不能隨意停放在高速公路中間。如果把車停在快車道上,肯定會遭受重罰,而且很可能會釀成車毀人亡的慘劇。而如果因為把車挪到安全地方,保險公司又以故意加重車輛損失拒賠時,車主如果不認同保險公司的做法,可要求對方出具檢測報告,拿出證據證明車主人為擴大損失的依據。如果他們拒絕提供,可以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這個問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保險公司不能通過檢測證明當事人故意擴大損失,他們就必須承擔賠付責任。”
車輛拋錨須正確處理
車輛半路拋錨后如何處理車輛確實是目前眾多車主遇到的兩難問題,在相關法規(guī)存在空白地帶之時,我建議車主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發(fā)生半路拋錨等情況時,車主應立即將車停到路邊安全地帶,并撥打報警電話,等待交管部門的拖車,并馬上與保險公司取得聯(lián)系,詳細說明情況,等候定損員趕到現(xiàn)場,勘查拍照。
二、通知所在的4S店維修部,請求工作人員及時到現(xiàn)場,判斷車輛的故障原因以及對車輛損失進行現(xiàn)場估算,最后與各方共同協(xié)商賠償事宜。
【編輯:張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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