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購翡翠鑒賞期內(nèi)能不能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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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購翡翠鑒賞期內(nèi)能不能退貨?

2025年01月17日 14:15 來源:消費日報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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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 鯉

  隨著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的迅速發(fā)展,各類線上交易模式層出不窮,交易的商品種類也越來越豐富。一些網(wǎng)友通過微信等社交軟件購買名貴的收藏品時,不會和商家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一旦發(fā)生消費糾紛消費者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

  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案件,原告李某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看到梁某售賣的翡翠飾品,在購物的溝通過程中,梁某以微信朋友圈有更多款式及交流方便為由,引導李某添加微信進行個人交易。李某選中了一只翡翠手鐲并通過微信轉賬及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了貨款約6萬元。梁某在微信聊天中承諾對所售商品提供24小時鑒賞期,如果買方收到貨不滿意可以退款。然而,李某在下單一周后,收到了一只“貨不對版”的手鐲。由于賣家梁某曾承諾提供24小時鑒賞期,李某于收貨次日按梁某的郵寄地址將手鐲退回并要求退款,但梁某卻拒收快遞且拒絕退款。李某多次索要貨款無果,遂將梁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梁某退還手鐲貨款約6萬元。

  買賣雙方通過聊天軟件私下交易,且未簽訂書面合同,買賣的合同關系能否認定?

  對此,法官進行解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四百七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因此,消費者在通過聊天軟件進行溝通并達成交易后,如果雙方的線上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快遞單等證據(jù)能夠證實雙方達成了買賣行為的合意,且行為合法有效,同時對貨款、質(zhì)量、鑒賞期等交易內(nèi)容的約定亦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便對雙方具有拘束力,賣家應按照溝通內(nèi)容履行交付貨物的合同義務。

  線上購物無理由退貨制度如何認定鑒賞期?

  法官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通過網(wǎng)絡銷售商品,消費者一般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nèi)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特殊商品除外。同時,該條款亦明確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本案中,買賣雙方對無理由退貨的時間作出了不同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約定,該約定應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賣方承諾了24小時鑒賞期,因此在24小時鑒賞期內(nèi)無人為損壞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形下,買方對貨品不滿意可以要求退貨退款。本案中,24小時鑒賞期即為無理由退貨期限。

  最終,法院判令梁某退還李某貨款約6萬元。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該判決現(xiàn)已生效。

  對此,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通過線上聊天方式進行網(wǎng)購時,應特別注意防范交易風險。買家在購物前,要核實賣家身份與信譽,了解商品詳情,要求賣家提供清晰的商品圖片或視頻,理性判斷商品的價格與質(zhì)量。同時,買方應明確要求賣家確保商品信息真實、描述準確、誠信經(jīng)營并能夠及時履行售后服務承諾。在交易時,買方應通過正規(guī)電商平臺的交易流程支付貨款,盡量避免與賣家進行私下交易,在貨品收到之前,應務必保存好交易中的聊天記錄、商品截圖與轉賬憑證,以便遭遇消費欺詐時及時進行維權。消費者一旦發(fā)現(xiàn)自己遇到了線上消費欺詐或與賣家產(chǎn)生糾紛應保持冷靜,盡快通過合法途徑尋求解決辦法,如聯(lián)系電商平臺客服、尋求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及時報警或向當?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反映情況,切勿采取過激行為。此外,監(jiān)管部門應加強對電商平臺及社交媒體產(chǎn)生交易行為的監(jiān)管,建立健全線上購物交易規(guī)則與監(jiān)管機制,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售賣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編輯:劉陽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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