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jiān)會給銀行戴上了“緊箍咒”,禁止銀行向未滿18歲的學生發(fā)卡。(7月17日《新京報》)
信用卡的所謂信用,說白了就是指還款的能力。以這個標準來衡量,未滿18歲的學生還處于消費者階段,連最基本的吃喝拉撒還得由父母埋單,“信用”當然無從談起?涩F實中,信用卡不僅對學生來者不拒,甚至還有銀行專門設計出針對學生的信用卡業(yè)務。從這個角度來看,銀監(jiān)會禁止銀行向未滿18歲的學生發(fā)卡,的確可謂切中時弊。
不過,假如認為銀監(jiān)會振臂一呼,信用卡濫發(fā)現象便能令行禁止,顯然過分樂觀。信用卡發(fā)放簡單地以年齡為界,本身其實還值得商榷。18歲或許可以被視為生理成年的界限,但一個人是否具備還款能力,18歲并不能說明問題。有些不到18歲的學生,同樣可能通過勤工儉學擁有一份固定的收入。而更多超過18歲的大學生,甚至20多歲的研究生,卻極有可能一直靠父母供養(yǎng)。可見,簡單地以18歲來分界,其實并不意味著信用卡的發(fā)放真正回歸了信用準則。
此外,各大銀行為了爭取客戶,信用卡的辦理流程缺乏應有的規(guī)范,甚至基本的信用調查都付之闕如,而信用卡業(yè)務員在每月任務的壓力下,不免會放松對客戶的信用調查。在這樣一種利益驅動和急功近利的意識下,既然收入證明都可以造假,年齡限制遭遇架空,恐怕也非難事。
如果信用卡的發(fā)放不真正回歸嚴格的收入審查和信用審批,“信用卡”濫發(fā)沖動就顯然不能指望用“18歲”的限制來卡住。(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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