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喊虧,中石油卻在悶聲發(fā)大財,把國產原油賣出了國際價格,本報在7月初的評論《成品油漲價:壟斷暴利的雙簧戲》發(fā)表后,被廣泛轉載,并引起了社會各界對石油暴利論的討論。
7月中旬,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就成品油價格問題發(fā)表談話,專門就此問題做出回應。這位負責人表示,社會上認為國產原油成本低,卻賣出國際水平的高油價是一種誤解。
這位負責人表示,石油是高風險行業(yè),中石油、中石化的盈利水平相對國外石油公司并不高。去年因煉油業(yè)務整體虧損,兩大公司實現利潤甚至出現負增長。特別指出的是,保障石油供給,是我國經濟發(fā)展和現代化進程中的一個長期而艱巨的挑戰(zhàn)。中石油、中石化是國有控股企業(yè),擔負著保障國家石油供應的責任。
這種解釋的第一層意思是,中石油和中石化是兩家盈利能力差的公司,在中國市場上有這樣的壟斷特權,盈利能力卻不如海外同行。發(fā)改委只顧自己一時痛快,替石化企業(yè)喊窮叫苦,卻未想到國資委的臉往哪擱。兩家超大央企,竟沒有強勁的盈利能力,央企的效率從何談起?國有資產何談保值增值?
第二層意思,中石油、中石化公司利益和國家利益息息相關,所以無論虧損和暴利,公眾都無權評說。但為什么體現國家利益的中石化能出現陳同海、能夠出現造價156萬元的吊燈?我們很想知道,中石化和中石油是國有企業(yè)還是官有企業(yè),其巨大的利益是國家利益還是少數實際控制者的利益?
這樣的解釋在邏輯上也充滿了矛盾,中石化和中石油究竟是什么,發(fā)改委始終沒有說清楚。第一點,發(fā)改委為其盈利低和風險高叫屈,顯然承認其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yè),理應多賺錢;第二點發(fā)改委又把這兩家企業(yè)與國家利益聯系,顯然說明了這兩家是以國家利益第一位的企業(yè)。一方面要體現國家利益,一方面要多賺錢,按此邏輯,兩大石油公司豈不成為了替國家從消費者手里賺取暴利的機器?
兩大石油公司肯定不是這樣的賺錢機器,上述負責人表示,為了調節(jié)石油行業(yè)與非石油行業(yè)的利益關系,2006年3月15日國家決定對國產原油開征石油特別收益金,主要用于對種糧農民、林業(yè)、漁業(yè)、城市公交和農村道路客運等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yè)進行補貼,以及扶持節(jié)油和石油替代行業(yè)發(fā)展等。
據這位負責人表示,據統(tǒng)計,2006~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兩公司分別累計上繳特別收益金1600億元和530億元左右。
這樣看,石油巨頭們賺取的暴利,相當一部分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如果真的是這樣,石油巨頭縱然有暴利,公眾亦可接受,那么發(fā)改委與其反復解釋石油巨頭有無暴利或者暴利合理,不如直接公布這2130億元石油特別收益金的具體去向。暴利用在何處,公眾一目了然,自然緩解對石油暴利之痛,也能讓大家理解,國家發(fā)改委作為一個代表公眾利益的國家部委為何頻頻為兩家石油企業(yè)說話的初衷了。 (評論員 席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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