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2日電 針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過程中的收費政策,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苑廣睿今日表示,政府信息公開基本上是不收費的,不過為避免個別主體對政府公開信息提出過度需求,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要收取費用,但會嚴格限定收費范圍,只能收取檢索費、復制費和郵寄費等三項費用。
苑廣睿介紹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上可以說是不收費的,《條例》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政府信息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也就是說凡是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政府行政機構(gòu)基本設(shè)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包括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應(yīng)該主動公開的信息,行政機關(guān)都要主動公開,這是政府的義務(wù)。這也就意味著政府的大部分信息都將主動公開,主動公開的這些信息不得收費。
比如各級行政部門制定的財稅政策基本上都屬于主動公開、免費的信息。我們會通過一些媒體進行公開,這些都是免費的信息。
苑廣睿表示,對依申請公開信息適當收費,但會對收費范圍進行嚴格限定。《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guān)依申請?zhí)峁┱畔⒖梢允召M,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是指什么呢?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jù)自己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機關(guān)申請獲得的政府信息。按照這個規(guī)定財政部和發(fā)改委發(fā)布了通知,其中規(guī)定只有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才能收取費用,并且嚴格限定只能收取檢索費、復制費和郵寄費等三項費用。
苑廣睿說,公開信息要考慮三方面,一般主動公開就可以了,但是有的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適當費用也是維護了公民的知情權(quán),依申請公開信息是滿足了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如果滿足特殊人群需要的成本由全體納稅人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公平的。所以由申請者承擔一部分公開信息的費用,可以有效避免個別主體對政府公開信息提出過度的需求,更好、更公平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服務(wù)。(據(jù)中國政府網(wǎng)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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