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肇慶九月二十四日電 題:肇慶警方警告:股民“擁股”心態(tài)可誘發(fā)經濟犯罪
作者 黃耀輝 彭家祥 余繼來
據當地警方統(tǒng)計,二00二年至今,廣東肇慶已立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案件共一百一十四宗,其中犯罪嫌疑人涉嫌將侵占、挪用資金用于賭搏、非法炒賣外匯等違法行為或炒股、購買福利彩票等其它高風險投資中的有三十四宗,占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案件立案數的百分之二十九點八。
據警方提供的有關調查顯示,股民中有百分之二十一點五是近一年才進入股市的新股民,有百分之二十點六的股民“不太了解”股票,百分之四十六點七的股民動用了全部積蓄。股民結構中有公務員、企業(yè)主、一般職員、工人、農民、學生等,“全民皆股”的“一夜致富”欲望,讓股民在盲目的攀比中孤注一擲,誘發(fā)經濟犯罪,應引起高度關注。
該市犯罪嫌疑人陳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擅自取走當天的門診收費款二萬多元人民幣,給其男朋友謝某用于炒股及賭搏。
在德慶,警方查出犯罪嫌疑人劉某在廠任供銷員期間,利用貨款回籠之時,截留貨款并挪用人民幣達十四多萬元人民幣,用于炒股及購買汽車。
警方稱,該類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法有利用低進高報方式侵占,作案手段隱蔽;虛構報銷項目,套現(xiàn)金占為己有;以次充好,抬高經營成本,侵占差額不予歸還;利用職務之便,私挪公款長期不予歸還;利用其它方式進行侵占等五種。
此外,誘發(fā)信用卡詐騙案件增多。據當地銀行部門反映,二00六年以來,由于股市火爆,利用信用卡監(jiān)管的漏洞,采取多行辦卡、一行多卡及先套現(xiàn)金后還款的方式大量套取銀行的現(xiàn)金進行炒股。
警方表示,對股民“擁股”心理可能誘發(fā)經濟案件,加強動態(tài)掌握力度,主動發(fā)現(xiàn)、控制和打擊,堵塞犯罪源頭,震懾犯罪。同時,提醒股民要有自身的防騙意識及矯正投資心態(tài)。(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