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3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副巡視員曹聰表示,養(yǎng)路費和車船稅合并還不具備條件。
13日下午,國家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副巡視員曹聰做客中國政府網,就車船稅相關政策和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就“收了養(yǎng)路費還要收車船稅?為什么不合并或者取消?車船稅的存在是否合理?”等問題,曹聰回答稱,這次的車船稅定位為財產稅,這也是我們國家為建立財產稅制度而實行的一個新的辦法。作為一個稅種來說,它的職能作用除了籌集資金以外,還要肩負一種調節(jié)職能。
曹聰說,汽車作為家庭、社會的一種交通工具,現階段它還是屬于一種價值比較高的消費品。所以作為一個財產稅來講對財產本身是有一定的調節(jié)作用,當然,現在我們對這個稅種還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按照真正財產稅來說應該是對不同的財產價值要進行調整的。但是現在我們還做不到這一點,只是一種初步的措施。
曹聰指出,養(yǎng)路費和車船稅我覺得是在兩個領域里的不同的集資方式,我認為這兩者之間如果要合并的話還不具備條件。況且我們國家在前一階段已經對外講了,我們今后要開征燃油稅,要把養(yǎng)路費替代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