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選擇不同銀行的柜員機取萬元以上的現(xiàn)金,手續(xù)費差價在5倍左右。各銀行異地跨行取款收取的費用也不同,有的是收取每筆取款額的千分之十,另加每次兩元手續(xù)費,而有的銀行則直接按取款次數(shù),每次收費2到12元。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異地跨行取一萬元,在不同銀行的ATM機,收取的手續(xù)費從108元到8元不等,差價上百元,另外還有銀行免收異地跨行手續(xù)費。
這則消息令許多人感到意外和震驚。我們知道,各個銀行在提供相關服務的收費標準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這種差異是由其服務質量和水準的差異所決定的。比如,享受VIP服務的客戶與小額存款賬戶、一對一的高水準服務與排隊服務之間就存在著非常大的差異,這種差異決定了收費標準的不同。但是,通過ATM機取款,消費者面對的是機器,而這種機器大同小異,功能也基本相同,并不存在服務上的差距,其收費相差近5倍實在是太離譜了!
倘若銀行之間的這種收費差異不受到任何干涉,那么,必然會促使越來越多的銀行根據(jù)“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調整收費標準,以獲取更多利潤,而各個銀行收費標準的透明度并不高,許多人對ATM機收費的巨大差異并不知情,常常在渾然不覺中被宰割。這不僅對消費者利益構成侵害,對那些收費標準較低的銀行也構成不公,憑什么服務相同而別的銀行收費標準卻是它的5倍?
在市場經(jīng)濟環(huán)境下,銀行有為其收費標準定價的權力,但這種權力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受到制約的。
ATM機取款手續(xù)費相差離譜,與我國銀行業(yè)過分逐利的傾向也有著直接的關系。重收費而輕服務是我國不少銀行的通病。ATM機取款上限在提高到2萬元后,許多ATM機單筆取現(xiàn)限額仍然被限制在1000-2000元左右,對于那些按取款次數(shù)收費的銀行而言,這樣做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它卻因此降低了ATM機服務的效率,導致許多人不得不在ATM機前排隊。也就是說,銀行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收益,實際上是建立在民眾時間成本增加而效率降低基礎之上的,這有悖于央行提高ATM機使用效率以減緩排隊的初衷。
所有的收費都是建立在相對應的服務之上的,在金融領域日漸開放的今天,如果提高服務質量贏得客戶,將決定著其未來的市場占有率乃至銀行自身的命運。當然,要做到這一點不能僅靠銀行的自覺,還需要監(jiān)管部門認真負責,加強管理,防止個別銀行利用制度漏洞牟取不正當利益。(李會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