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調整若能聽證,將能向民眾解疑釋惑,使民眾更易接受最終決策。《立法法》有關立法聽證的規(guī)定過于簡單,理應進一步完善,改變目前立法聽證的隨意性
12月23日,包含擬將個稅起征點由1600元調高至2000元等內容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正式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程序。倘若修正草案通過,無需承擔個稅的工薪階層將由50%提高到70%。在物價上漲的現實背景下,這無疑是工薪階層在這個冬天收到的最溫暖的“禮物”。
回溯兩年多前的個稅起征點調整,令人記憶猶新的當數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次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次立法聽證會。2005年9月27日,從近五千名申請者中遴選出來的20名公民聽證代表,和8名部門聽證代表一起,就個稅起征點問題各抒己見。最終,法律草案原本擬定的1500元個稅起征點進一步調高至1600元。使“民主稅政”初露曙光,成為立法民主化的標志性事件。
正因為有了這種寶貴的體驗,不少人都期盼此次個稅起征點調整能重現立法聽證的情形。但到目前為止,尚無召開有關聽證會的信息。
客觀而言,立法聽證需要付出一定成本,也可能降低立法效率,但在很多情況下,這些付出是值得的。立法聽證的作用是立法機關通過充分聽取各方訴求,公正平衡各方利益,進而提高立法質量。而在中國的現實語境下,立法聽證往往還具有推動公眾理解、支持立法的功能。以此次個稅起征點調整為例,盡管有起征點準備調高至2000元的方案,國家財政也將為此每年減收300億元,但有些人可能還是覺得2000元的起征點“太低”。但制定稅收政策,既要照顧民生問題,又必須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如果能通過立法聽證解疑釋惑,相信最終的決策更易為民眾接受。
當然,并非所有的立法都需要聽證,立法機關倘若不就此次個稅起征點調整進行立法聽證,肯定也有其合理考量。比如,在擬制調整方案的過程中,已經過充分的民意調研,并達成了基本共識;再比如,調整方案已經科學測算過CPI增速等各種相關因素,為未來幾年留下了充足的彈性空間……不過,即便有這些“不需聽證”的因素,最好也能向公眾說明,以進一步增加立法的透明度。
透過個稅起征點調整是否聽證這一個案,更值得深思的是如何進一步完善立法聽證制度!读⒎ǚā氛摷傲⒎犠C時,只有簡單的一句,即法律案“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敝劣谀男┓砂副仨毬犠C、哪些不必聽證,以及聽證代表如何遴選、聽證意見如何處理等各種程序,《立法法》并未具體規(guī)定,也沒有相關的法律實施細則予以明確。
而在地方立法層面,雖然不少地方的立法聽證搞得轟轟烈烈,也制定了一些立法聽證規(guī)則,但由于制度設計過于粗糙,立法聽證在許多地方并沒有成為常態(tài)性的民意征集機制,而是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乃至取決于有關領導的開明和重視程度。而且在實踐過程中,也不時暴露出不夠公正公開、合理意見無法影響立法決策等弊端。
正因此,期盼此次能重溫“個稅聽證會”就有了更深層的理由。目前,我國成功的立法聽證會,次數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同樣,民眾通過參與立法聽證會,獲得民主訓練的次數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倘若能以此次個稅起征點調整為契機,重啟“個稅聽證會”,進一步提升立法機關組織聽證的民主素養(yǎng)、普通民眾參與聽證的民主能力,并在此基礎上總結成敗得失,進一步完善立法聽證的制度設計。其意義,顯然遠遠超過個稅起征點調整本身。
□阿計(北京 媒體從業(y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