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關于廣東省政協(xié)委員孟浩炮轟現(xiàn)行出租車管理模式的報道,廣州市客管處表示,廣州現(xiàn)行的“政府—出租車公司—司機”的管理體制,是全國各地都通用的做法。因為出租車司機是在路面營運,比較分散,管理起來有一定難度。而出租車企業(yè)的存在,對落實各項服務規(guī)范和政府的各項要求有重要作用。因此,目前取消出租車公司是不可行的做法。圖為資料圖 中新社發(fā) 吳芒子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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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媒體關于廣東省政協(xié)委員孟浩炮轟現(xiàn)行出租車管理模式的報道,市客管處昨日表示,廣州現(xiàn)行的“政府—出租車公司—司機”的管理體制,是全國各地都通用的做法。因為出租車司機是在路面營運,比較分散,管理起來有一定難度。而出租車企業(yè)的存在,對落實各項服務規(guī)范和政府的各項要求有重要作用。因此,目前取消出租車公司是不可行的做法。
孟浩炮轟的士管理模式
據報道,廣東省政協(xié)委員孟浩建議,廣州應取消出租車公司,實行“政府—駕駛者(自然人)”兩級管理,并計劃就此向即將召開的省兩會提交提案。
孟浩說,廣州的出租車一直以來實行的管理模式是:“政府—公司(法人)—駕駛者(自然人)”由上至下的管理模式。在現(xiàn)階段,經營出租車要向政府申請經營牌照。運營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由出租車的駕駛者向出租車公司買斷“出租車”,十幾萬元的出租車要花幾倍的價格才能“買斷”,同時,駕駛者每月(以車為單位,下同)還要向公司交三四千元的管理費用(還不包括其他費用,如車輛證照,路橋及保險等費用)。另一種是承包運營,出租車的駕駛者每月要向出租車公司交1萬元左右的承包費用(已經包括出租車公司收取的相關管理費用)。
孟浩認為,正是由于“出租車公司”的存在,才有了向出租車的駕駛司機收取高昂的“買斷”車和“管理費”的條件和理由。這種模式加重了出租車的“買斷者”和“承包者”的負擔,最終還是要轉嫁給社會來承擔。另外,在這種管理模式下,政府出臺的管理政策常常是“一紙空文”,因此廣州的士應全部交個體經營。
客管處稱現(xiàn)模式方便管理
廣州市客管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的管理體制是全國各地都通用的做法。這主要是考慮到出租車司機在路面營運比較分散,管理起來存在難度。而出租車企業(yè)的存在,對落實各項服務規(guī)范和政府的各項要求有重要作用。事實上,針對出租車企業(yè)主體過多的現(xiàn)象,廣州市交委在接手出租車管理后,一直著力于減少車輛數過少的公司,減少出租車經營主體。目前,出租車企業(yè)已由原來的100多家減少為目前的70多家。
有的士企業(yè)也稱“不實際”
對于孟浩的看法,出租車企業(yè)也認為“不實際”。有出租車企業(yè)人士表示,當初出租車企業(yè)是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的經營權,不能說改變就改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租車企業(yè)除了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還擔負著將分散的出租車集中組織起來的責任,并沒有只收錢不辦事。目前,廣州出租車從軟硬件來看,都是在全國前列的。如果取消了企業(yè)這一環(huán)節(jié),到時部分司機購買多輛車,擁有多個經營權,后果也會不堪設想。(記者 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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