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8日),備受關注的鄭州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暨價格機制改革聽證會在嵩山飯店舉行。經(jīng)過四個小時的激烈辯論,最終,在23名代表中,8人明確同意漲價,1人同意適度漲價,9人同意階梯漲價,并要求細化階梯漲價方案,5人明確不同意漲價。
“盈利8700萬為何喊虧”
此次聽證會設正式代表23名,其中消費者代表13名,有關部門及專家代表8名,經(jīng)營者代表2名。
“從本人調查和市民反應的情況看,2008年上半年鄭州燃氣盈利8700多萬,由此可見燃氣公司經(jīng)營良好,可燃氣公司一直強調經(jīng)營虧損,民用氣銷售賠錢?”消費者代表李祥說,“在一片救市之聲的大環(huán)境下,燃氣公司提出漲價申請,是違背民意,冒天下之大不韙!
“氣價倒掛限制融資”
經(jīng)營者代表彭皖民說,“隨著國家天然氣價格改革步伐的加快,上游價格不斷上漲,前幾年價格較低的管道氣已水漲船高;而近幾年,為保障供氣,公司又陸續(xù)引進鄂爾多斯等新的高價氣,購氣成本不斷上升!
彭皖民說,目前,綜合成本達每立方2.14元,遠遠高于1.6元的民用氣銷售價格。而居民用氣價格8年未做調整,民用氣價格嚴重倒掛導致公司主營業(yè)務運營乏力,限制企業(yè)融資能力。
“漲價后還是用氣省錢”
經(jīng)營者代表蘇志紅表示,一個家庭每月用氣13方,按方案一計算,每月氣費是25.35元,比原來多花4.55元。如果使用蜂窩煤,按照現(xiàn)在0.45元的市場價,一天用4塊,一個月要花54元,比用氣多花28.65元;如果使用液化石油氣,一罐氣85元,光做飯一個月大概要用56元,比用天然氣多花30.65元。通過算賬,價格調整后的用氣支出遠低于使用蜂窩煤或液化石油氣。
會后,鄭州市物價局局長陳軍安表示,他們將把此次聽證會的情況,遞交鄭州市政府和省發(fā)改委,至于燃氣價格調不調,如何調,何時調,現(xiàn)在說還為時過早。
- 現(xiàn)場
“反漲紙牌”和“反漲T恤”齊上陣
聽證會發(fā)言的第九名發(fā)言人,是來自鄭州天龍科技公司,40歲的李祥,他在發(fā)言中對燃氣公司申請漲價理由進行了質疑,發(fā)言結束時,李祥拉長聲音,“我的意見是……”
正當大家以為他要說出意見時,李祥突然站起來,手舉用泡沫板做成的牌子,牌子上貼著四個黑體字:反對漲價。該舉動在與會人員中引起了短暫的騷動。隨后他舉著牌子,對著會場不同方位的觀眾席來回展示,這時,坐在他身后不遠處的一名旁聽代表,也舉著類似的牌子,配合著李祥。
輪到聽證代表喬濤濤發(fā)言時,他在表達反漲觀點后,現(xiàn)場展示了他為聽證會制作的反漲T恤。
此外,來自鄭州大學的聽證代表鄭昌業(yè)6次要求補充發(fā)言全被拒絕。大會主持人———鄭州市物價局副局長張金華表示,如果有意見,可在會后通過書面形式向物價局反映。
- 方案
●調價方案一
建立居民用氣銷售基準價格:由現(xiàn)行的1.6元/立方米調整為1.95元/立方米;建立階梯用氣量價格:每戶月用氣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的,適用1.95元/立方米的基準價;每戶月用氣量超出5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2.5元/立方米的階梯價。
●調價方案二
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現(xiàn)行的1.6元/立方米調整為2.1元/立方米;學校用氣按照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按照民用氣價格收費);
商業(yè)用氣價格:由現(xiàn)行的2.4元/立方米調整為2.8元/立方米。
工業(yè)及鼓勵類服務業(yè)用氣價格:暫不調整,仍按2.5元/立方米執(zhí)行。
此外,鄭州燃氣在提價方案中申請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同向聯(lián)動機制,也就是鄭州市銷售的天然氣價格隨著上游氣價的變化而隨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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