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讀者在湖北宜昌市新華書店里閱讀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書籍。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新社發(fā) 劉君鳳 攝
完善食品安全配套制度
在保障食品安全法貫徹實施方面,實施條例和相關地方性立法毫無疑問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配套制度需要完善才能保證食品安全法的順利實施。
一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發(fā)布。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一個以國家標準為主體,門類齊全、結構相對合理、具有一定配套性、完整性,與中國食品產業(yè)發(fā)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的基本要求相適應的食品標準體系。但是,仍存在標準總體指標水平偏低、部分標準不協調、重要標準短缺等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食品安全法明確了統一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原則,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對現有的各類食品標準予以整合,統一發(fā)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是食品添加劑名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目錄等需要明確。
三是有關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制定。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問題作出了規(guī)定,對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授權國務院作出規(guī)定。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從食用農產品種植養(yǎng)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到餐飲服務,環(huán)節(jié)多,鏈條長,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這就必然要求食品安全的相關立法能夠成體系,形成一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因此,做好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規(guī)、規(guī)章的制定、修改工作,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對于更好地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十分重要。(記者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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