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產(chǎn)經(jīng)資訊|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jīng)濟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財政部解讀規(guī)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通知
2007年02月06日 01:13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2月6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06〕100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納入地方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為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內(nèi)容和精神,財政部負責人接受了中國政府網(wǎng)的采訪。

  問:此次調整規(guī)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主要針對哪些土地出讓收入?

  答:此次調整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都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具體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xié)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成交價款;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jīng)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變現(xiàn)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轉讓房改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等按照規(guī)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以及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此外,考慮到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相關性,還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以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并依法向市、縣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一并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

  [1]  [2]  [3]  [4]  [下一頁]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