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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中國法院網(wǎng)報道,認為四川一家酒廠抄襲大“M”商標,麥當勞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但被商評委駁回。為此麥當勞將商評委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一審駁回了麥當勞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了商評委的裁定。
四川省邛崍市金龍酒廠申請在酒類商品上注冊“五綿及圖”商標,該商標由正反兩個大“M”組成。
麥當勞公司認為,金龍酒廠申請注冊的“五綿及圖”商標與大“M”商標在拱形的弧度、線條和設計風格上具有高度的近似性,是對大“M”商標的復制和摹仿。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判斷兩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應立足于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xiàn)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此案中,麥當勞的大“M”商標為純“M”藝術化圖形,而金龍酒廠的商標由漢字和字母組成。圖形部分系漢字“五”與“綿”的漢語拼音首字母,漢字“五”與“綿”分別位于拼音圖形的左右兩側。二者在文字構成、圖形組合等方面視覺效果差別明顯,并不構成近似商標。而且麥當勞的大“M”商標在第33類酒商品上不享有在先商標注冊權。據(jù)此法院認定商評委的裁定正確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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