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獨家獲悉,蘭州水價上漲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務院有關領導高度關注。日前,國務院批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就此進行調研。
“住建部城建司兩個處長來過,而且還走訪了政府、用水企業(yè)和普通百姓等所有利益相關方,并召開了幾次座談會!币晃唤咏m州威立雅公司的人士9月1日向本報表示。
當日,當記者就此向住建部城建司司長陸克華求證時,其表示不便接受采訪,但是未否認蘭州調研之事。
據本報記者了解,大約8月22日前后,調研組完成工作,并開始撰寫調研報告,準備遞交國務院。
內參引發(fā)高層擔憂
有據可查的是,住建部在去年已經派過2撥調研組赴蘭州調查,但是兩次上報國務院的調查結論均是肯定“蘭州模式”的。
今年7月份,蘭州召開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會,蘭州威立雅在申請調價的報告中指出,公司虧損嚴重,因此請求將蘭州居民用水每噸上調0.3元或0.4元。
在此期間,有一份內參遞到國務院有關領導案前,其中提到,蘭州威立雅以停水要挾地方政府漲水價。
“國務院有關領導對供水安全擔憂,因此批示住建部再去調研。”上述接近蘭州威立雅的人士對記者透露說,正是這份“內參”和隨后市場主流媒體的報道,將水務改革又推到了十字路口。
而這次前去蘭州調研的人,均是住建部城建司官員。此前2008年的調研中,住建部、發(fā)改委等多部門組成的調研組,曾委派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負責人為調研組組長。
上述接近蘭州威立雅的人士對記者透露,調研組并沒查到真憑實據表明蘭州威立雅曾要挾地方政府,因此“威脅論”難以落地。
國融大通董事總經理李智慧對記者說,水務是具有自然壟斷性特性的公用行業(yè),根據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的要求,即使社會資本和政府方對水價調整問題達不成一致,合資經營供水企業(yè)也無單方面停止供水的權利。但是,由社會資本實際控制的供水企業(yè)能夠在服務質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影響城市供水的服務水平,如減少凈水設備升級投入、降低水質檢測標準、推遲管網敷設進度、在遇到事故時因搶修設備投資不足而耽擱時間、降低服務效率。
“成本論”對峙“溢價論”
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了這次調研組的“調研提綱”:一是蘭州自來水公司與威立雅集團的合同到期后,其資產轉讓回蘭州自來水公司,是有償轉讓,還是無償轉讓;二是溢價轉讓對水價有沒有影響;三是溢價轉讓以后,政府有沒有監(jiān)督和審批工作。
這幾個問題均是敏感性問題。以第一個問題為例,調研組最關心的是:外資是否通過經營期,將資產盤子做大,待到特許經營期滿,再高價賣給政府?
例如,蘭州威立雅股權轉讓時,政府沒有將約合9億元的土地使用權折合在內,在特許經營期滿的時候,是否折算成公司資產,由政府高價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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