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600016)昨日一則公告引起了中小投資者的廣泛質疑。公告稱,該公司第二大股東泛海集團減持其總股份的1%,套現(xiàn)總金額達21.9億元。有媒體此前曝光指出,泛海集團減持行為早在11月28日和29日就發(fā)生了,但民生銀行遲遲未公告,而對于大股東泛海集團董事長早前“沒有理由減持民生銀行股權”的言論,不少散戶表示“泛海可以賣股票,但是不要欺騙小股民”。
涉嫌延遲披露信息
民生銀行昨日的公告指出,截至12月19日,大股東中國泛?毓杉瘓F通過上證所出售民生銀行股份共計1.45億股(占其股份總額的1%)。據(jù)此次民生銀行披露的數(shù)據(jù)顯示,以民生銀行11月28日和11月29日當日股價的加權平均數(shù)15.12元/股計算,泛海集團減持的這部分股票總金額達21.9億元。10月23日,民生銀行發(fā)布公告稱,將于10月26日上市流通約47.83億股限售流通股,當時不少大股東信誓旦旦表示,不會減持民生銀行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全景網此前的報道指出,有名為“日草”的散戶投訴民生銀行解禁法人股分別在11月28日和11月29日套現(xiàn)了逾20億元資金一事,并對公司不公告發(fā)表質疑。
記者昨日以投資者的身份征詢民生銀行,該公司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民生銀行是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否認存在信息披露延遲的行為。但對記者提出的泛海是何時減持股份的問題,是否與散戶質疑的時間相吻合時,該負責人只是表示“不否認,不清楚”,但同時強調泛海何時開始減持“不在信息披露范圍內”。
廣發(fā)證券分析師余曉宜則對本報記者分析指出,泛海集團的減持行為可能早已開始,但只有達到了1%的界限,才有義務進行信息披露。按照《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大股東在減持1%以上需要向市場告知,應該在“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交持股變動報告書”,但未就審核的時間進行規(guī)定,中小投資者何時能獲得公開信息也就不得而知了。
盧志強出爾反爾
據(jù)記者了解,昨日在各大股吧里,中小投資者質疑更多的是泛海集團董事長、民生銀行副董事長盧志強出爾反爾的言論。盧志強在今年10月中旬公開表示,“任何階段出讓民生銀行股份的股東都在后悔”,泛海集團“目前沒有理由減持民生銀行股權”,但短短2個多月的時間,盧志強的言論即遭自己否定。有投資者在網上發(fā)表言論指出,“泛?梢再u股票,但是不要欺騙小股民”,這種行為有“為自己的股權賣個好價錢”的嫌疑。在民生銀行2000年年末上市后,當時年報披露中,盧志強控制泛海持股比例已高達7.51%,而上市后的民生銀行,幾年里股價已猛漲近7倍,泛海的獲利豐厚程度可想而知。
記者試圖聯(lián)系盧志強本人,但泛海集團的回復是,“董事長目前在出差北京的飛機上,不方便接受采訪”。民生銀行的相關負責人也向本報記者指出,“這事不應該質問民生銀行”,“這是盧志強個人言論,民生銀行不便評論”。銀河證券分析師董思毅則分析認為,房地產是泛海集團的主營業(yè)務,而近一段時間以來,國家加強了對這個行業(yè)的監(jiān)管,泛海集團或是由于內部資金緊張的原因而減持民生銀行,同時表示,盧志強的出爾反爾的言論雖在道德層面值得商榷,但就法律責任上來說,由于未涉及違約和承諾,并不需要負擔任何法律責任。余曉宜也提醒中小投資者應看重公司的基本面,不要依靠一兩個人的個人言論去決定投資行為。
民生銀行昨收于14.76元,漲1.65%或0.24元,泛海建設(000046)則報收于43.78元,漲1.16%或0.50元。(記者 劉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