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方舟子遇襲,許多門戶網(wǎng)站在顯著位置發(fā)布了他遇襲的消息。他妻子發(fā)布的那條關于他遇襲的微博,在短短6小時內也有12000余人次進行了評論。公眾對方舟子遇襲的原因,比較一致看法是遭遇“報復行為”。
在金錢至上、物欲橫流、造假販假甚囂塵上的當今社會,以“打假斗士”著稱的方舟子勇敢地站在引領社會良知與假惡丑斗爭的第一線,實際上已經(jīng)成為“公眾人物”。近年來,他不畏權貴,大膽質疑打工皇帝唐駿的學歷造假、清華教授劉輝的學術造假、駁斥李一水下閉氣兩小時的所謂“胎息”功能,為引導公眾明真相、正視聽、辨真?zhèn)巫鞒隽素暙I;更難能可貴的是,面對“殺個人就像切菜一樣”、“你小心點,有人要整你”等恐嚇信息,他不改初衷、無所畏懼,義無反顧地堅持十年打假。正如許多網(wǎng)友所指出的,方舟子遇襲已經(jīng)遠遠超出了“個人恩怨”的范疇,實際上已經(jīng)成為公共事件。歹徒的暴行是對事實和真相的攻擊,是對社會良知和準則的反動,更是對文明社會的挑戰(zhàn)。
在人們追求真善美的征途中,總不時遭遇各種各樣的浮躁和逆流,來自強勢群體和不法之徒的“報復性”犯罪行為屢見不鮮。公民行使民主監(jiān)督權利受到腐敗分子的刁難、打壓,記者如實披露事實真相遭到干擾、拒絕、扣留,甚至跨地拘捕,官場中、學術上、生活里的打假反劣常遭遇既得利益者的打擊報復,甚至暴力襲擊,等等。這種現(xiàn)象是極不正常的。
“話語權”是公民人權最高、最基本的權利。維護自身形象和尊嚴要靠自己的所作所為和據(jù)理力爭,遷怒于別人是自己無能、無恥的表現(xiàn),正如伏爾泰所言,“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wèi)你說話的權利”。“因言獲罪”、“因言被襲”的實質是暴力“封口”、殺人滅口。為既得利益鋌而走險、靠武力掩蓋事實真相、壓制社會輿論只能是欲蓋彌彰、害人害己的愚蠢行為,其結果也必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張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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