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無職無權(quán)的獨立文化人,不交權(quán)貴
這個署名“桑普”的人,又一次攻擊我去年對請愿災民的勸說。好像是他站在災民一邊。其實,我當時急急地站出來勸說,正是看到有人要利用那些災民做政治文章。這些人,明明知道在大地震現(xiàn)場要起訴房屋建筑質(zhì)量是一件難事,將曠日持久,明明知道大瘟疫隨時有可能流行、堰塞湖隨時有可能崩塌,明明知道這些災民在精神上極待援助,卻鐵著心腸要這些可憐的災民長時間地跪在那里,來幫他們完成政治圖謀,這實在是太冷血、太陰險了。你們要反對中國政府,可以換一個時間、換一個地點啊,而且也應該由你們自己來發(fā)言啊,怎么能讓這些剛剛經(jīng)歷喪子之痛的家長成為你們的棋子?你們?nèi)枂柲切┘议L,有哪一個會同意你們的政見?
我是一個無職無權(quán)的獨立文化人,居無定所,不交權(quán)貴,連作家協(xié)會和文聯(lián)也沒有參與,只是憑著我的親眼所見和內(nèi)心良知說話,如果按照“桑普”等人的所謂西方民主觀點,我應該也有言論自由吧?我應該也有歌頌中國人、勸慰災民的權(quán)利吧?為什么災民們聽從了我的勸慰而不聽從他們呢?那么,他們又有什么理由來阻止我發(fā)言呢?因此,他們不得不偽造了一個阻止我的理由:仍然說我“文革”中有問題,參加過一個叫“石一歌”的寫作小組!吧F铡边@么一說,我立即知道他是誰了。
我和“石一歌”無關(guān) 對這些誹謗我不想理會了
我曾經(jīng)一再說明,我在文革中全家受到迫害,只在林彪事件后參加過周恩來總理親自布置的復課教材編寫工作,那是一件光明磊落的大好事。但“桑普”等人故意把水攪渾,把周恩來布置的任務(wù)也說成是“文革寫作”,還拉出一個“石一歌”的筆名硬按到我頭上。我為此曾經(jīng)發(fā)出懸賞,宣布只要有一個人能出示我用“石一歌”的筆名寫過一篇、一段、一行、一句他們指控的文字,我立即支付自己的全年薪水給他,并在全國傳媒上公布。我的懸賞進行了整整六百天,而且還寫進了我在大陸和臺灣同時出版的《借我一生》中,但六百天里沒有一個人能指出一句,這該真相大白了吧?但可笑的是,這次“桑普”在《蘋果日報》上發(fā)表的文章上說,我不僅是“石一歌”,而且還殺了人!
這在香港,當然是犯了誹謗罪,是嚴重的刑事案件。但是,在香港打官司,費用是一筆天文數(shù)字,我付不起。也正因為這個原因,“桑普”等人最近幾年都到香港去造謠誹謗大陸的人和事了。他們?yōu)槭裁醋鲞@樣的事?當然只是為了錢。錢來自何方?他們自己知道。
我最后要說的話是,誹謗我,你們已鬧了十幾年,我不想理會了;批判中國政府,這也是你們的權(quán)利;但是,要糟踐全中國人民的抗震救災,糟踐中國人內(nèi)心的大愛,糟踐中國人在全世界面前的集體形象,我不可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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