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清晨,央視《新聞聯(lián)播》主持人羅京,因淋巴癌擴散不幸病逝,時年48歲。羅京逝世,喜愛他的觀眾以各種形式寄托自己的哀思,祭奠這位年輕的國嗓。在北京有上千人在雨中舉行吊唁活動,在他的家鄉(xiāng)重慶——鄉(xiāng)親們愿他“一路走好”……
新聞媒體對于這位逝去的同業(yè)前輩,無不扼腕嘆息。不過,在悼念緬懷羅京的同時,也有媒體將這位中國最優(yōu)秀播音員的去世比作“國殤”,筆者認(rèn)為,這樣的宣傳報道傾向,實為不妥。
羅京,他被群眾和媒體送上了“國嗓”的稱號,這位央視的男中音配得上!主持風(fēng)格沉穩(wěn)、莊重大方,在每天晚上的7:00—7:30陪伴著中國人走過了二十多個春秋;時常在春晚上還能看見他唱歌、表演的身影;他工作兢兢業(yè)業(yè),做事低調(diào)、嚴(yán)謹(jǐn),獲得了很多榮譽:2003年,羅京當(dāng)選全國十佳崗位能手,自2004年到2008年,連續(xù)五年被評為中央電視臺最佳播音主持人。觀眾有理由喜歡他、愛護他,因為他值得!
但是為什么“國嗓”的逝世卻成了我們的“國殤”呢?羅京同意嗎?
在羅京逝世后,一些媒體在報道或評論中稱“國嗓”的逝世是一種“國殤”。我想,羅京要是泉下有知也不會同意。
“國殤”本義是指為國犧牲的人(《現(xiàn)代漢語詞典》解釋)。央視的十佳工作者、我們親愛的羅京同志的病逝能稱為“國殤”么?羅京是一個辛勤的工作者,工作受到了全國觀眾的肯定,因為操勞、壓力等原因在48歲的壯年不幸被淋巴癌奪去生命,醫(yī)生稱羅京患淋巴癌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壓力過大。所以,羅京同志的病逝最多能定性為“為工作獻身”,而稱不上是“國殤”。
羅京逝世,我們可以哀傷,但這只是對羅京個人悼念,是個人層面的。愛護羅京就不要把他的病逝稱為“國殤”。在公民的名譽權(quán)里,不合適的評價也是對公民名譽權(quán)的損害。把羅京的逝世提到為國犧牲的高度上,這樣對羅京不合適、不公允,對那些逝去的默默無聞的群眾也不公平。
希望媒體在報道評論能夠把本真的羅京交給受眾,羅京用不著那些人為的修飾和不恰當(dāng)?shù)陌胃。不要把羅京制造成為一種想象,讓那些喜愛他的人送走一個沒有浮華、真實的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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