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的稿酬個稅起征點太低了,應當提高至2000元!笔姓䥇f(xié)委員、上?茖W技術出版社醫(yī)學編輯部副主任李珺,在提交市政協(xié)十一屆三次會議的一份提案中認為,延續(xù)了30年不變的稿酬稅制,是制約作者發(fā)揮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力的重要因素,此種不合理狀況亟須改變。
據(jù)李珺委員介紹,198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公布,稿酬個稅起征點為800元。在近30年的時間里,我國的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上調了兩次:2006年1月由800元提高為1600元,2008年3月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稅率從5%開始,采用九級累進制。而正式出版物稿酬個稅起征點仍然是800元,而且稅率是14%,超過4000元者稅率達20%。
“出版作為文化產業(yè)的重要支柱,作者更是產業(yè)生存、發(fā)展的衣食父母。但延續(xù)了30年不變的稿酬稅制,制約了作者發(fā)揮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力。”李珺說,以學術專著的出版為例,作者積累多年的經驗,廣泛查詢資料、收集素材,要花費大量時間精力。不少花費數(shù)年甚至十余年的時間才完成書稿的編撰工作,可在稿酬結算時,無論書稿傳承價值大小、容量篇幅多少、撰稿時間長短,個稅起征點始終800元不變。目前2000元的工資、薪金的個稅起征點是以月為時間周期的,而通常一本書的寫作極少在一個月內完成,稿酬個稅的起征點不僅未與月薪的起征點拉平,而且遠遠低于后者。更何況有相當數(shù)量的作者是自由撰稿人,自由撰稿人沒有固定的工資、薪金收入,稿酬所得很可能是其維系生活的唯一來源。
李珺委員在提案中建議,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是維護社會公平,規(guī)范、健全財稅制度的需要,而且對作者的心理安慰作用遠大于數(shù)字本身,有利于激發(fā)作者的積極性。應盡快提高稿酬起征點,標準可按目前月薪個稅的起征點(2000元)執(zhí)行,如果月薪個稅起征點再行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亦應作相應調整。
記者 江躍中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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