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羨林之子稱故居被盜案已經移交檢察機關
與接到報案后僅4天就將犯罪嫌疑人方咸如和王如抓獲的“迅猛”相比,嫌疑人的“批捕關”卻過得十分遲緩,且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都不愿做出正面回應。
記者今天獲悉,方咸如和王如盜竊一案,已經走完批捕程序。
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對該案的報捕時間,是2010年1月8日。
就此,記者采訪了一位長年在批捕部門工作的資深檢察官。對方告訴記者,從訴訟程序角度講,方咸如和王如盜竊一案肯定已經走完了審查批捕程序。
他說,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審查批捕的時限是7天,且不會因為案情疑難復雜就有所寬限。
如果案件存在證據(jù)瑕疵,7天之內公安機關無法按照檢方要求補充完畢,檢方將做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而在目前,批捕部門只會做出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兩種決定。檢察官稱,以前,有些“拿不準”的案件被檢方做出了“撤回公安分局處理”的第三種決定。
但因為這種決定沒有法律依據(jù),北京市檢察院目前已明令禁止。
此前,在遇到一些疑難復雜案件時,曾有個別檢察院通過內部處理的方式讓總的審限不超時。
但就此案,檢察官表示即使是“倒審限”,案件也應走完了批捕程序!熬皆2009年12月21日已向媒體宣布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而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除去審查批捕的7天,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總天數(shù)為30天。即使通過修改報捕時間等方式‘倒審限’,是否批捕的決定也必須在37天之內,即2010年1月26日之前做出。否則就會造成超期羈押!痹摍z察官表示。
檢察官還表示,公安機關報捕與檢察院受理審查批捕之間不會存在超過一天的空當期,否則就是違法,檢察院就要給公安機關發(fā)糾正違法通知書。
既然有決定了,那人是捕了還是沒捕?截至記者發(fā)稿,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仍未做答復。
現(xiàn)場探訪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北京大學朗潤園13號樓一層的季羨林故居。
記者看到,陽臺和樓道內的屋門已鎖。陽臺上破損的窗戶尚未修復,仍保留著警方勘察現(xiàn)場時所貼的標尺條。但窗戶內側已用木板釘上,無法看清屋內狀況。
記者敲門并無人響應。鄰居告訴記者,季羨林家被盜之初來了很多警察和記者,后來就沒什么動靜了。“過去他(方咸如)也很少和我們說話,就呆在屋里!编従诱f。
連線季承
昨晚,記者聯(lián)系到季羨林之子季承。季承告訴記者,對于朗潤園家中被盜一案,他目前了解到,案件已經由警方移交檢察機關。
季承對記者表示,朗潤園家里陽臺窗戶內側釘上木板是他找人做的,“窗戶破了,警方在勘察又不能換,怕有人再進屋”。季承說被盜的物品還在警方那兒。朗潤園的房子處于閑置狀態(tài)。
犯罪嫌疑人王如自稱是季羨林秘書李玉潔的干女兒,季承表示事發(fā)后自己沒有聯(lián)系過李玉潔。季承說自己也在關注檢方的下一步動作。
有關人士分析稱,方、王二人所盜之物包括5000冊古書 (其中有季老收藏多年的《二十四史》、《四部叢刊》和《全唐文》),以及季老珍視的若干尊佛像。
(記者 張偉娜 付中 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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